“面對已經預約的近4萬名老人,中華遺囑庫原有的接待能力明顯不足,甚至出現了個別預約老人尚未等到辦理遺囑登記就已去世的情況。”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某介紹。
“中國人財富增長、老齡化加劇固然是重要因素,老人財產獨立必然帶來個人自主意識的增強,但更為重要的是中國將從人情社會走向法治社會,法治不但要成為社會運行的基礎,也要走進家庭,個人要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務,其中就包括遺囑。”談到越來越多的老人預約遺囑,陳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這樣分析其原因。
陳某對媒體表示,4萬多老人的預約量固然令人驚訝,但這僅僅代表了一種趨勢,遠遠沒有達到正常的水平。
“從人口數量看,北京有300多萬老年人,4萬老年人占比只有1%多一點。相比之下,成年美國人立遺囑的數量是49%,英國人2009年一年有36%的人更新遺囑。”陳某向媒體介紹。
陳某對媒體表示,當前社會的遺囑意識還不夠,也不夠成熟,主要誤區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認為遺囑是特殊家庭的專利,沒有認識到普通家庭也應該立遺囑,即使獨生子女家庭也需要遺囑;第二,認為遺囑是老年人和病人的專利,沒有意識到遺囑是任何一個擁有健康、家庭、財富的人的一種責任;第三,認為遺囑就是避免糾紛,沒有認識到它在社會生活和家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設立遺囑的情況反映了社會觀念的現狀,體現了法治觀念在一個社會中是否深入人心。”陳某對媒體說。陳某認為,隨著各種因素的疊加,立遺囑的老年人在未來幾年內會出現大規模的增長。
但與遺囑最直接相關的繼承法,29年未曾修改過。
陳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在法學領域,繼承法的研究仍然是一個短板,“這個短板集中體現在研究領域的局限性上,大量研究著眼于繼承順序、繼承范圍、遺囑形式等傳統領域,缺乏對一些新興的、代表現代社會發展趨勢的領域進行橫向研究的視野,例如遺產稅、遺囑管理、間接繼承、對繼承條件繼承義務繼承協議的研究等。
楊某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包括遺囑人的資格問題、遺囑方式、特留份制度公證遺囑、遺囑的執行問題等內容,都應當列入繼承法修訂的范圍之中。“這些問題不進行修訂,繼承法就無法適應當前社會生活的實際需要,無法實現遺囑人訂立遺囑處分自己遺產的真實愿望。”楊某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