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房子,我哥哥認為在父母百年之后應該由他來繼承。我父母認為不妥,想立一份遺囑,把這套房子由3個孩子,即我哥哥、姐姐和我平均分配。”
日前,讀者杜女士打來電話,咨詢有關立遺囑的問題,本報記者為此采訪了北京天馳洪范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曉林。
打印遺囑簽字有效嗎
杜女士告訴記者,她父母已經(jīng)草擬了一份手寫遺囑,為了清晰起見,想打印出來。“打印出來的遺囑,是不是父母簽字就有效?跟手寫的效果是一樣的吧?”
楊曉林告訴記者,隨著電腦的普及,使用電腦書寫、儲存文字越來越普遍。實踐中常見的打印遺囑,依遺囑人是否有閱讀理解能力分為三類:一是遺囑人有閱讀理解能力并用電腦書寫、打印遺囑;二是遺囑人有閱讀理解能力,但對電腦操作生疏或者不會使用,請他人用電腦代為書寫、打印,自己校閱并簽名;三是遺囑人無閱讀理解能力,亦不會使用電腦,請他人用電腦代為書寫、打印,聽他人誦讀打印件后簽名。
“因繼承法對遺囑形式有嚴格要求,打印遺囑的效力及適用法律,理論和實踐中均存較大爭議。” 楊曉林說,目前對打印遺囑的性質(zhì)與效力認定存在如下分歧:為自書遺囑;為代書遺囑;既可能是自書遺囑,也可能是代書遺囑,其效力應區(qū)別情形判定;既非自書遺囑,也非代書遺囑,應無效;既非自書遺囑,也非代書遺囑,應有效。
楊曉林認為,認識上的分歧直接導致同案異判現(xiàn)象的存在,亟待規(guī)范并立法完善。
按手印代替簽字是否有效
杜女士還有個疑惑,“如果立遺囑人不能簽字,以按手印的方式不知是否有效?”
楊曉林解答說,在法定的5種遺囑形式中,自書、代書和公證遺囑為書面形式。其中,自書和代書遺囑均需遺囑人簽名。而根據(jù)《遺囑公證細則》第十八條規(guī)定,公證遺囑在遺囑人既不能簽字也沒有印章的情況下,可按手印代替簽名或蓋章,自書和代書遺囑必須由本人簽名。
“因此,遺囑人確實無法簽字的,建議采取公證形式訂立遺囑以保證遺囑效力。”
自己立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聽說立遺囑要有見證人,父母自己立的遺囑,需要見證人嗎?”杜女士對此也很困惑。
楊曉林回答說,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在法定的遺囑形式中,僅有自書遺囑無遺囑見證人的強制性規(guī)定。
“但根據(jù)司法實踐中處理大量繼承糾紛的經(jīng)驗來看,自書遺囑最好有見證人,以增強遺囑的證明效力。尤其在對遺囑是否為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人立遺囑時行為能力產(chǎn)生爭議,又無法采集到足夠筆跡鑒定樣本及民事行為能力相關證明材料時,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還原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現(xiàn)行繼承法規(guī)定,在采取需要見證人見證的形式訂立遺囑時,見證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以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被繼承人外孫女能繼承嗎
“如果我先走一步,我女兒能繼承我父母遺產(chǎn)嗎?還需不需要在遺囑中寫明,我那份遺產(chǎn)指定給我女兒繼承?”這是杜女士非常關心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根據(jù)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
“代位繼承權系法定繼承權,外孫子女在母親先于外祖父母去世的特定情況下,有代位繼承其母親應當繼承的外祖父母遺產(chǎn)的權利。”楊曉林肯定地說。
遺囑該寫明哪些內(nèi)容
“如果訂立遺囑,應該怎么寫呢?”杜女士想知道,其父母訂立的遺囑是不是符合法定的要求。
楊曉林說,遺囑的具體內(nèi)容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遺囑不得處分他人財產(chǎn);二是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否則遺囑可能部分無效。故需注意從形式和實質(zhì)要件兩個方面均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遺囑方能有效。
遺囑通常應包括以下信息:首先是標題,標題下是遺囑人(如果有代書人,同時列明代書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下方依次是遺囑人狀況聲明、處分權聲明、遺產(chǎn)的范圍、對遺產(chǎn)的分配、遺囑執(zhí)行人的指定(可選)、債權債務的處理,遺囑人、見證人(如果有)簽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