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效遺囑是指訂立遺囑違反法律規定,導致其不能生效的遺囑。不符合遺囑生效要件的遺囑,是不被法律認可,是無效的遺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囑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
(二)代理設立的遺囑;
(三)偽造的遺囑;
(四)被篡改的遺囑部分;
(五)遺囑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部分;
(六)違反法律規定對特留份進行處分的部分;
無效的遺...
遺囑在法律上分三類,其一是自書遺囑,其二是代書遺囑,其三是口頭遺囑。 一般在緊急情況下才能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在有兩個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人見證證明才有效,口頭遺囑在緊急情況解除后,應當立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
自書遺囑應當由書立遺囑的人自己書寫并簽署名稱,因此打印后簽署名字的遺囑會被確認為無效。
代書遺囑應當由代書人代書,并由遺囑人簽名并由代書人簽名證明代書情況,由代書...
王某有兩兒一女,均已成年。王某考慮自身年邁體弱,且女兒已經出嫁他處,故準備立一份遺囑,將遺產留給兩個兒子王剛、王強。2006年10月,王某將兩個兒子召集到身邊,并讓一位鄰居作為見證人,由鄰居執筆,王某立下遺囑,將遺產全部分給兩個兒子。遺囑立完后,在場人和見證人全部簽了字。
2007年6月,王某去世。他的兩個兒子王剛、王強按照遺囑分割了遺產,但遭到王某女兒王紅的反對。王紅認為自己是法定繼承人,且父親立...
原告劉甲訴稱,被繼承人賀某是我和三被告的母親,賀某生前由我和被告劉乙輪流贍養,每家四個月,后其于2007年12月30日去世。 賀某去世前,其所在的大興區黃村鎮某村實行農民土地承包政策三十年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賀某于2005年1月1日與該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并擁有確權確利土地1.2畝,其去世后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的收益。 2008年春節前,賀某分得村委會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收益款3500元,該款...
在什么條件下適用遺囑繼承? 《繼承法》第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由扶養人擔負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并有按照協議取得遺贈人遺產的權利的契約。因此.只要扶養人履行了對遺贈人的義務,就有權按照這種協議接受遺贈人的遺贈,即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高于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 遺...
首先需要搞明白的是遺囑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是立遺囑人對自己財產的自由處分,只要立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遺囑的內容就有效,而不必經過遺囑繼承人的認可。另外,遺囑自立遺囑人死亡時開始生效,之前遺囑并未生效,遺囑繼承人擁有的也只是一種期待權。現實中導致遺囑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
電腦打印遺囑是否有效 劉先生生前親筆立下一份遺囑,將全部遺產交由兒子繼承。但劉先生覺得,打印出來更正規,于是委托好友張先生為他打印,并在遺囑上親筆簽名。當時還有兩名證人在現場見證,并都簽了字。 劉先生去世后,劉先生的兒子拿著遺囑要求繼承父親的遺產,這引起了劉先生女兒的堅決反對。劉先生的女兒認為,父親生前留下的遺囑不是親筆書寫,應是無效遺囑。兩人對此爭執不下,來到石景山區廣寧街道司法...
打印遺囑不能籠統地認定為自書遺囑或代書遺囑【提 要】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普及,打印遺囑在生活中越來越多見,但我國《繼承法》對打印遺囑卻未有規定。本案例分析探討了將打印遺囑認定為自書遺囑或代書遺囑所應具備的要件,以及生效的條件。并提出對遺囑的認定應以“真實性”和尊重立遺囑人的意志為理念,對于遺囑的形式瑕疵可通過舉證責任分配來給以補正的機會。 【案 情】 上訴人(原審原告)沈戊 ...
遺囑怎樣有效 遺囑繼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繼承。我國法律在賦予公民用遺囑處分自己財產權利的同時,也對行使這種處分權作了必要的限制:“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
81歲的王昆老人過世后留下一套商品房和2.6萬元存款,引發了一起兩代人之間的遺產繼承案。老人14歲的孫子王某在其父母的代理下將兩個40多歲的姑姑王奇、王慧告上法庭,而糾份的根源是老人留下了兩份不同的遺囑。10月8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后一份代書遺囑因無人見證而無效,按前一份遺囑,王昆的遺產房屋和銀行存款均歸受贈人王某所有。 王昆老人生前是泰和縣某醫院的退休醫生,生有二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