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遺囑繼承
(一)遺囑繼承的定義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將遺產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二)遺囑繼承的特征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成。
2、遺囑繼承直接體現著被繼承人的遺愿。
3、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
■ 現實困惑
張某因患腦血栓不能再繼續工作,將產業交給了專業的職業經理人進行打理。盡管通過治療,身體得到了迅速的恢復,但是,張某的衣食起居還是需要有專人照顧。由于張某的兒子工作太忙,沒有時間照顧父親,于是,張某通過家政公司聘請了一位專業的保姆李某打點自己的生活。李某對張某的照顧無微不至。經過李某數月的悉心照料,張某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好,張某對李某也產生了極大的信任。為了感激李某的陪伴和照顧,...
市民陳先生:我父親6年前過世,去世前寫了份遺囑并做過公證,內容是身后將個人房產份額留給孫子,也就是我的兒子。前幾天,我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想把父親名字從產證上去除,可交易中心告訴我,我應當在父親去世后的兩個月內辦理相應的繼承、繳稅手續,現在時效已過,無法辦理。我想問:遺囑繼承或受贈有時效限制嗎?有沒有別的解決辦法?居民錯過繼承或受贈怎么辦?
調查 依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
遺囑公證細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遺囑公證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并在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
第三條 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
第四條 遺囑公...
1、處分了小產權房的遺囑是否有效?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無效遺囑的情形,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國家、集體財產的內容散見于各個法律,比如城市市區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水流、礦藏等。很顯然,小產權房不是國家的,不是集體的,更...
1、什么是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是指有權按照遺囑人的意志執行遺囑的人。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遺囑執行人怎么指定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愿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
立遺囑是公民的一項私權行為,表現為公民對個人財產的自由處分。公民可以在遺囑中自主決定其遺產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國家、集體或其他公民(此類遺囑在法律上叫遺贈)。當然,遺產承受人有權按照遺囑接受或放棄遺產。
然而,遺囑何時生效,遺產承受人什么時候可以接受或放棄遺產?會不會過了一段時間,就不能接受遺產了?生活當中,不少人都對此存有疑問。
對于一個形式上完備,內容確定的遺...
滬律網網友提問:
我父母于1988年分的一房,當時屬福利房,一年后母去世,母親的遺產未分。不久,父再婚,房改開始他們購買了此房。但錢是我父出的,房產證名為我父。2013年我父得癌癥,病程中都是我哥倆接送護理,醫病的錢也是我父自己出的。不知繼母使了什么手段讓我父去世前竟寫下遺囑將房產及收入全都給繼母。我們不明白,繼母既不出錢又不出力他卻全將家中所有的東西據為己有,難道我們這方的子女就沒有合法權益了...
陳大爺87歲,有兩個子女,多年前妻子病逝后,陳大爺與小自己14歲的于大媽再婚。婚后未育子女,收養一個養女,養女已結婚,并育有一女。現在,二老想將名下一套房產給養女,又擔心自己去世后子女們因財產繼承等問題發生糾紛,兩位老人來到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表明將房產留給養女和她的女兒。
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
我國的相關法規對此規定的不清晰,并且《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從該款的敘述來看,其中表述的“法定繼承人”似乎應當包括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設計了法定繼承人無論是在法定繼承還是在遺囑繼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過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繼承權,而受遺贈人則必須通過明示接受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