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再婚夫妻在離婚時,男方指出女方應當返還自己在結婚這些年照顧繼子的撫養費,那么女方究竟要否要補償撫養費呢?上海離婚律師認為在通常情況下是不需要補償的,因為繼父母既然能接受和繼子女一起共同生活,就是在事實上默認撫養繼子女,這是出于一種自愿,當離婚時,也就不能違背本意再要求對方補償撫養費了。
王某與李某均系再婚,王某2006年帶著其與前夫所生三歲的兒子周小某改嫁李某。后因雙方感情不和,王某向法院起訴...
一對夫妻離婚后,孩子跟著男方生活,女方需要撫養費,但是隨著孩子被送到了貴族學校讀書,生活和學習上的開支變大,于是男方將女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女方增加撫養費,上海離婚律師結合本案的判決指出,增加子女的撫養費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只有在確有必要增加的情況下才能增加撫養費,并且增加的數額也不能超過合理的限度。
張某與劉某于2009年2月11日經法院調解離婚,當時張某與劉某之間的調解協議是由劉某每月支付婚生兒小康...
一對老人結成黃昏戀,男方出資170多萬元給女方的兒子購買房屋,在男方去世后,男方的親生兒子將女方的親生兒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還購房款。盡管女方的親生兒子找了幾個證人,用以證明男方和其母親關系融洽,170多萬元的購房款是贈與給自己的,但是法院沒有認可這些證言,判決女方的親生兒子需要返還這筆購房款。那么,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贈與和借貸呢?
朱某和張某均為離異,各有一個兒子。2015年兩人相識并確立了戀愛關系...
一女子和丈夫結婚四十年,沒想到在丈夫去世之后,被丈夫的前妻以重婚罪告上了法院,法院經審理認定女子和丈夫的婚姻構成重婚,婚姻系無效。上海婚姻律師針對此案例指出,女子的丈夫在和女子的婚姻存續期間,和其前妻的婚姻關系在法律上還沒有解除,因此即使女子和丈夫已經結婚四十年,其婚姻仍然是無效的。
宋先生原有妻室,后來因與前妻汪女士感情不和,經親友調解兩人于1967年私下“解除婚姻關系”。宋先生于1974年經媒人介紹...
一對情侶在未婚同居期間生下兒子,隨后兩人感情不和而分開,兒子跟著母親生活,但是去年春節,父親將孩子兒子接走過年,本來說好過完年就送回來,但過完年不但沒有送回兒子,還阻攔兒子的母親前去探望兒子。上海婚姻律師表示,父母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應當依法以婚生子女的法律規定來處理,在確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后,不直接撫養的父或母一方仍享有探望的權利。
2009年黃某與劉某未婚同居,并于2010年3月生下一子...
一對情侶在舉辦婚禮后就開始同居生活,并且還生育了一個兒子,但是兩人因女方還沒有達到法定婚齡,所以也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在兩人感情不合而分居后,男方沒有對孩子的撫養盡到責任,因此女方將男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擔兒子的撫養費。上海婚姻律師指出,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要以婚生子女的標準來處理,要保證非婚生子女能夠獲得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黎某因未達到法定婚齡,在與男友劉某按鄉俗舉行婚禮后,便開始...
一對夫妻在閃婚后不久,丈夫因農村的房屋拆遷而可以獲得拆遷款,但在親友的挑撥之下認為妻子會和自己分拆遷款,于是向法院起訴離婚,這一訴訟請求并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上海婚姻律師強調到:婚姻不是兒戲,是人生大事,不應當被附加諸多金錢和利益的觀念和想法。
周先生訴稱:婚前與趙女士并不了解,因周先生所在村莊拆遷,趙女士為得到回遷房指標而倉促與周先生結婚;周先生是農民,趙女士是調酒師,經常不回家,雙方生活環...
一對夫妻在離婚時約定兒子跟隨女方生活,女方也不需要男方給付撫養費,但是在離婚后三個月,女方就將男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擔撫養費,那么女方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上海離婚律師認為雖然離婚協議時約定一方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是在必要時仍需要支付撫養費,而該“必要時”的認定需要以個案的具體情形而定。
劉某與張某于2009年底登記結婚,婚后于2010年8月生育一子劉某某。因感情不和,雙方于2012年10月協...
一對夫妻在離婚后,兒子跟隨女方生活,男方需要支付撫養費,但是女方一直拒絕男方探望孩子,男方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權,女方卻稱孩子不是男方親生的,但拒絕給孩子做親子鑒定,法院認為女方的抗辯沒有依據,而支持了男方的訴訟請求。上海離婚律師強調,父母一方正當行使對孩子的探望權應當得到另一方的配合,另一方不得用不合理的理由來拒絕和阻礙。
張先生與林女士原是夫妻關系,雙方于2008年經法院調...
一男子在犯罪潛逃期間隱瞞犯罪的事實和女子結婚,婚后男子被抓獲,而判處了有期徒刑十年,女方便以自己在婚前受到重大欺騙以及兩人的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和男方離婚,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訴訟請求。上海離婚律師強調,本案的情形已經在相關法律中被認定為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因素之一。
經審理查明:2010年底,劉某、梁某經人介紹相識和戀愛。期間,梁某未告知劉某其曾因涉嫌綁架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事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