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剛去世,一個女人帶著孩子要來繼承遺產,這可氣壞了趙琪琪(化名)。前幾日,趙琪琪來到XX所咨詢:私生子有權繼承遺產嗎?
去年12月,趙琪琪的丈夫因病去世,其夫生前留下了一筆遺產。正當一家人陷入悲痛中處理丈夫的后事時,一個女人帶著孩子找上門來,聲稱孩子是趙琪琪丈夫和她的私生子,要求從遺產里分割一份給孩子做撫養費。趙琪琪當然不同意:如果孩子是丈夫的私生子,這孩子真的可以分割丈夫的遺產嗎?
XX所工作人員對趙琪琪解釋說,《婚姻法》第二十五條有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婚姻法》有關父母與子女間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如撫養教育、贍養扶助和遺產繼承等,同樣適用于父母與非婚生子女。
工作人員告訴趙琪琪,若孩子確實是她丈夫與別人的非婚生子女的話,孩子應分得其丈夫遺產里應得的份額。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不能因為父母的過錯而剝奪孩子應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