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工作需要許多的應酬,酒局少不了,在酒桌上談生意不知不覺已經成了習俗,要想拿下這個項目就必須喝酒。連學校同學聚會也免不了喝上兩瓶來助興。近年網上還出現了層出不窮的“幾斤哥”拼酒量,但喝過多的酒十分傷身。下面這個小潘的例子就給大家一個警醒。
20歲的小潘是某所大學二年級的學生,為人厚道樸實,也長得不錯,深受同學的喜歡。在家人眼中,是個聽話,追求上進,滴酒不沾的好孩子。
但是幾周之前,小潘在學校里遇上了同學聚會,在飯桌上同學們都相談甚是歡樂,大家都豪吃豪喝。小潘不想喝酒,但為了不掃大家的興致,終于拗不過同學的盛情邀請,只好喝啤酒。
這聚會上觥籌交錯的,不知不覺小潘已經喝了兩瓶啤酒,此時不勝酒力的小潘已經有點醉熏熏的了。所幸,在小潘再也喝不下的時候,大家也看時間差不多了就散了酒席。小潘這心理也松了一口氣。
小潘平時不喝酒,這一下子喝下了兩瓶,自然經不住酒勁。所以,小潘回到寢室之后,醉酒的癥狀就已經逐漸表現出來,他感到自己越來越冷,不停滴打哆嗦,腦袋瓜也生疼。
起初小潘以為自己感冒了,便到學校醫院就診,并吊了幾天的鹽水,但不想過了幾天之后,出現了昏迷的癥狀。隨后被學校急忙送去了醫院,小潘這一睡就二十多天沒能起來。家人面對昏迷的小潘,以及這每天一萬的醫藥費愁眉不展。
結合小潘喝酒的經歷,醫生認為,小潘因喝酒導致感冒,再由感冒引發的病毒性腦炎,由此看來,小潘的不幸離不開惹禍的那兩瓶啤酒。
上海刑事律師表示:本案中小潘經不住他人的勸酒,本身對自己昏迷的結果有一定的責任,但其勸酒的同學若情節嚴重的話,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因為在勸酒、拼酒導致的糾紛中,有過錯的酒友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惡劣后果嚴重需加重民事責任,甚至可能構成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