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深一口悶!”、"只要感情鐵,哪怕胃出血!" 漢語言的博大精深在應酬勸酒時上就體現得淋漓盡致。有的人總喜歡把酒場當戰場,想方設法勸別人多喝幾杯,認為不喝到量就是不實在。但勸酒須適度,切莫強求,過分地勸酒,不僅會傷了和氣,有時候更會釀成大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2013年2月10日,大年初一,幾個老同學好不容易同時在家。當天下午,六人相約到張某家打牌。晚飯期間,張某的父母拿出了自家枸杞泡制的白酒款待大家。
一開始,喝不喝酒,個人隨意。六人中,劉勇平時喝酒一向耿直,酒量也不錯,他提出,既然是喝白酒,那就一杯杯地喝。在劉勇的提議下,大家拿來玻璃杯,一杯就是一兩。尤勇回憶,在喝酒時,劉勇主動找大家喝酒,甚至用“酒品看人品”類似話激將大家。
一斤半的白酒下肚,大家都有了醉意,六人當中,劉勇喝得最多,也醉得更明顯。擔心劉勇出意外,羅強、尤勇等人將他送回家,交給他的舅舅。為了幫外甥醒酒,舅舅還采用了民間方法,給他刮了痧。隨后,舅舅將劉勇扶到床上躺下。
當天晚上10點左右,劉勇的父母回到家,發現兒子面色有些異樣,于是將他送往巴南區一品中心醫院治療。當晚10時57分,劉勇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后經巴南區公安分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認定劉勇在醉酒無意識狀態下,食物返流進入呼吸道后哽死。
劉勇去世后,經巴南區七田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張波等人共支付了5萬元作為先期辦理喪事費用。然而,就在今年5月20日,劉勇的父母一紙訴狀,又將張波等人起訴至巴南法院,要求五名被告除已支付的5萬元外,另行賠償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3.6萬元。
庭審時,五名被告辯稱,自己在喝酒時對劉勇履行了提醒、勸阻的義務。此外,在劉勇要求飯后再去唱歌喝酒的時候,大家還明確勸阻并將其送回家中,交給其成年的親戚。但法院認為:如果勸酒導致當事人死亡、傷殘,同飲者應該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張波等五人在法庭上都辯稱,自己沒有對劉勇進行勸酒,但是這個又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最后,
“經過民一庭法官余彬的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五被告在今年10月8日前,一次性再給劉勇父母5萬元。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認為,張波等被告已經賠償5萬元,還將補償5萬元,對比死者家屬提出的43.6萬元的賠償來說,已經承擔了22%的責任,另外78%的責任,則由死者自己承擔,法院這樣的調解結果,也是考慮了公平原則,畢竟張波等人沒有惡意,而且盡到了相應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由于勸酒人勸酒致使被勸酒人人身受到損害,即使勸酒人沒有犯欲傷害對方的過錯,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提醒廣大熱情又愛勸酒的朋友,感情表達到就好,喝多喝少莫多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