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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依據不足。2000年購買鋼架大棚55套,2005年拆遷拆除15套,2010年拔棚調田10套,后又拆除5套,理論上只有25套,實際是否另有損毀,無從得知。鋼架大棚由不在目錄中的評估機構中的沒有評估師資質的人員去清點,確認,其結果不具有程序正當性。2.3300元/套標準不符合常識。鋼架大棚購置于2000年,購置價3300元/套。國家標準使用壽命8-10年,至2011年使用已達11年。按國標早已達到報廢期,二審按當初購置價3300元/套計算,與常識不符。申訴有用嗎?
申訴,我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