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離世后留下存單,兒子楊某拿著存單去銀行取錢時遭拒,多次交涉無果后楊某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對存單的所有權。句容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楊某的訴求。如今,過世留下存款在現實生活中并不鮮見,那么是不是發生類似情況,繼承人都要走起訴這一途徑,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在市公證處,副主任、公證員張XX介紹,合法繼承人如遇到與楊某類似的情況,去銀行取款遭拒時,可以帶齊公證機構所需要的證明或材料,到當地公證處進行遺產繼承公證,再憑公證書去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張XX說,公證是對遺產確權的過程,“在確認存款人的死亡事實和申請人為合法繼承人的身份之后,我們會出具一份《存款查詢函》。”申請人拿著函去銀行后,便可以查到存款人名下的款項清單。
接下來,公證處會再詳細地核實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相關情況,并要求所有法定繼承人到場,“法定繼承人不論是愿意繼承,還是放棄自己的繼承權,都需要簽字表態。如果有繼承人在外地,需要給出相應的‘聲明’。”
此后,公證處會根據所有合法繼承人的個人意志來出具公證書。
市公證處(不包括區、縣公證機構)每年受理的遺產繼承公證有六七百件,其中房產公證占據了大多數,而類似楊某這樣的情況并不多見。
有了公證書,繼承人是不是就可以到銀行辦理支取手續了?中國銀行鎮江分行的對私團隊負責人王先生給出了肯定的回答,同時,法院判決也能起到相同的作用。
王先生說,銀行在知曉賬戶人已過世的情況下,會要求繼承人辦理公證等手續,來支取或過戶賬戶人的財產。
因此,繼承人在辦理公證、支取等手續前,一定要保存好證明材料,如死亡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