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哈市一名男子突遭車禍身亡,他12歲的非婚生子想繼承遺產,但由于該男子已被火化,無法做親自鑒定證明二人的父子關系,因此孩子無法繼承遺產。近日,記者從律師事務所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例。
宋軍是哈市一個工程公司的老板,與妻子結婚10年沒有孩子,最后二人收養了一個女孩。
2000年,宋軍出差去外地患上了感冒,就在醫院打針時,他和護士李梅相識,李梅年輕漂亮還單身,在宋軍的追求下,兩人相戀了。之后,宋軍經常借機去外地出差和李梅私會。2002年,李梅生下一個男孩“強強”,宋軍十分高興。漸漸地,宋軍的家人都知曉了此事,他的父母多次提出把親孫子接到身邊,但宋軍始終沒同意。
2014年6月,49歲的宋軍在去外地的途中,遭遇車禍身亡。處理完后事,兩家人開始商討宋軍的遺產繼承問題。宋軍的父母還通知了李梅,李梅立即帶強強來到哈市,并找到律師,希望可以繼承遺產。但是,由于宋軍已經被火化,強強無法與其做親子鑒定,而又沒有其他證明二人為父子關系。因此,強強無法繼承遺產。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律師說法:
據黑龍江星河律師事務所張律師介紹,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規定,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但是,非婚生子女要繼承其生父的遺產,必須依法確認與生父的親子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