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北京商人劉某應酬完生意回家后突然身故,留下的遺產主要是某置業有限責任公司82.5%的股權和該公司與其共同投資的三家物業公司,此外,劉某在北京、浙江等地以個人名義留有7處房產,轎車5輛。劉某去世的太突然,與大多數國人一樣,事先沒有制定遺產計劃,也沒有任何遺囑留下。在經過最初幾天的悲痛后,圍繞著劉某遺留的財產爭奪戰,就在劉某的女友楊某和劉某的父親之間展開。楊某認為,遺產除自己要繼承外,自己還未出世的孩子也應有一份;而劉父認為,楊某和兒子劉某還沒有結婚,沒有法定繼承資格,不能繼承劉某遺產,至于還未出世的孩子,由于不能斷定是否真的系劉某的孩子,依據繼承法也不能事先繼承。雙方的談判很快陷入僵局,楊某氣憤之余,把劉父告上法庭,要求進行親子鑒定以便與其未出世的孩子一起,參與劉某的遺產繼承。
這場遺產繼承糾紛盡管一波三折,可最終在律師的努力下達成庭外和解。根據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劉某遺產中的股權部分、北京的一處房產和兩輛轎車歸劉父所有,遺產中的剩余部分歸楊某所有;楊某應盡量保證孩子平安出生,并配合劉父對孩子進行親子鑒定,若孩子確系劉父之孫(女),則劉父將無償向楊某轉讓所持置業有限責任公司30%的股權,并酌情支付相應數額現金作為楊某撫養孩子之費用。
案情分析:這是一個兼顧法律和親情的非常圓滿的結局,糾紛雙方都最大限度保持了克制。但相較之下,國內很多富人遺產糾紛,由于作為被繼承人的富人缺少遺產計劃或未提早立遺囑,其結局就沒那么幸運了,陳逸飛的妻兒為了爭奪遺產不惜鬧上公堂,龔如心身后遺產陷入糾紛就很能說明問題。較之一般民眾,家大業大的富人更容易成為遺產繼承案件的重災區。
近年來包括雪災、震災、礦難、交通意外在內的天災人禍不斷,眾多浮出水面的遺產糾紛案讓世人不得不感慨世態無常。辛勞一生積攢的財富不但沒有給后人以幸福,更在其身后帶來無限的凄涼,這肯定不是已故人的愿望。但如果這些民眾、社會名人,甚至包括社會翹楚在內的一切有產者都事先對身后財產繼承制定了合法有效的遺產計劃,其身后因遺產糾紛造成親情和財富雙重損失的事是可以避免發生的。法律上的遺產計劃是指個人考慮到年事已老或可能會遭遇不幸,而根據法律的規定對個人財產、葬禮計劃、被撫養人撫養事宜提前做出合法、有效、全面的規劃安排。
來自中國基層法院的統計資料顯示,有近70%的遺產繼承糾紛是由于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或制定遺產計劃引起的,其余的30%遺產糾紛中又有將近84%的案件是因為遺囑欠缺法律要件或形式、內容違法。可見,當下的遺產糾紛主要是因被繼承人生前沒有擬定遺產計劃或錯誤擬定遺產計劃招致。
如果擁有財產的潛在被繼承人都能夠提前在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下制定遺產計劃、擬好遺囑,各種遺產糾紛將會大幅度減少,而本文中的案例以及其他已經或正在遭遇遺產繼承不幸的案例也可能不是這樣或那樣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