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是指自然人死亡時其法律規定范圍內的親屬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或者法律的規定取得死者所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在繼承中,其生前所享有的財產因其死亡而移轉給他人的死者稱為被繼承人,依法承接被繼承人財產的人稱為繼承人。《繼承法》第10條和第12條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繼承順序作了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其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