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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爺爺和奶奶有一天使用權的房屋,他們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現有房屋的承租人是爺爺,戶口簿上只有我爺爺、奶奶和我三個人的戶口。請問,如果爺爺和奶奶百年以后,他們的三個子女可以繼承房屋嗎?如果現在我就把承租人變成我本人,也把使用權買下變成產權房,如果他們百年以后會有遺產糾紛嗎?
使用權房屋承租人實際是向有關單位租賃房屋,只是租金實行國家標準,而不是市場定價,所以這本質上來說,還是租賃關系,因此使用權不能繼承。如果你把房屋的產權購買下來,則登記的產權人即是房屋的所有人,你爺爺和奶奶不是房屋的產權人,對房屋不享有所有權,在他們過世以后,對房屋就不存在繼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