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斷發展的現在,公民的言論自由得到了充分實施,然而,由于網絡監管仍然存在漏洞。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進行詐騙,傳播謠言等。
近日,深圳市寶安分局警方行政拘留了三名網絡謠言散布嫌疑人。據查,三名嫌疑人發布題為“深圳水貝村拆遷每家賠償至少2億”的文章涉嫌散布謠言,已引發網絡大量閱讀轉發,經核實,該內容純屬虛構。
今年27歲的明某來自湖南,與同樣來自湖南今年23歲的高某、來自廣東今年30歲的祝某合伙經營了一個公眾號。然而,三人共同經營的公眾號雖然陸陸續續發一些文章,卻始終沒有多少關注量和點擊量。隨后,三人合計,巍峨提升所在公眾號的點擊率,明某攥寫、祝某審核、高某修改并發布了一條“深圳水貝村拆遷每家賠償至少2億”的文章。
果然,文章一經發布,引起了微信公眾號、朋友圈以及新浪微博等自媒體的大量關注和轉發。隨后,寶安區警方接到了報警,稱“深圳水貝村拆遷每家賠償至少2億”的文章為謠言。警方通過調查了解到,水貝村原有村集體和村民物業178棟,拆賠比是1:1,其中一層賠商鋪,二層以上賠住宅,水貝村村民均選擇了回遷,沒有現金補償。
警方受理后,經過核查“2億賠償”等說法的來源,發現出自明某三人。警方依法將三人行政拘留5日。
滬律網提示: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網絡論壇、社交網站、聊天軟件等)而傳播的沒有事實依據帶有攻擊性,目的性的話語。主要涉及突發事件、公共領域、名人要員、顛覆傳統、離經叛道等內容。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因此對正常的社會秩序易造成不良影響。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案中,明某、祝某、高某三人,出于私人目的,隨意散布謠言,并引起大量關注量。已經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一定不良影響,警方應當依法對三人進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