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滬律網編輯為您介紹如何辦理涉日離婚?涉日離婚怎樣送達訴訟書?
一、如何辦理涉日離婚?
1、辦理涉日離婚的程序
(1)在中國大使館辦理離婚手續。須為在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登記結婚的夫妻。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必須同時親自到大使館登記離婚。
(2)在日本市或區役所辦理離婚手續。
在中國國內結婚,且雙方當事人均居住在日本自愿離婚,在日本市役所或區役所辦理離婚手續。
在日本市役所或區役所登記結婚的離婚當事人,可在居住地日本市役所或區役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向日本家庭裁判所提出離婚訴訟。
(3)日本政府出具的離婚文書日需要到中國使用,需在中國駐日大使館辦理認證手續。
(4)必須在中國國內辦理離婚手續的:
a、在中國國內登記結婚的雙方,如自愿離婚須親自到國內原結婚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b、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或雙方因故不能親自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或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可委托國內親友、律師作為代理人向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委托人可到中國使領館辦理離婚委托書公證。
2、涉日離婚登記須提交證件和材料:
a、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b、結婚證;
c、離婚協議書;
d、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涉日離婚怎樣送達訴訟書?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涉外離婚向被告方送達訴訟書,可采用以下方式:
1、依受送達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外交送達;
3、對具有中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委托我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7、上述方式不能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