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方,幾年前協議離婚,孩子歸我,現在7歲。離婚協議著每月給2000元生活費,可男方卻有時給,有時不給,怎么辦?
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必須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給付撫養費的義務,之后可憑生效的法院文書,比如判決書、調解書,去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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