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房產的繼承過戶不同,房產的贈與還需要繳納一筆契稅。其中具體的手續和費用是這樣的。
首先房產的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需要訂立一份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也就是贈與書。然后,贈與人和受贈人要帶著這份贈與書和房屋的產權證,同時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房屋贈與的公證。
這個過程中涉及到了兩筆費用,一筆費用是公證費,和繼承權公證一樣,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總額的2%,但不低于200元。沿用胡先生的例子,除了1500元的房產評估費,他的房屋贈與公證費是6000元;還有一筆費用就是楊女士所提到的契稅,目前上海市對契稅的征收比例是房屋評估價值的1.5%,那么胡先生或是他的女兒需要支付的契稅就是300000×1.5%=4500元。
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贈與的申請書,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原來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材料以及繳納的契稅收據。這個環節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有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上文中我們已經計算過了,這筆費用加起來為255元。
房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房產繼承過戶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