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和房產中介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入住后卻發現房屋是隔斷房,租客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返還剩余的房租以及押金。雙方協商未果后,租客將房產中介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判決中介公司退還租客3000元。
2022年2月,王某與房產中介白云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白云公司將某房屋的一間臥室分租給王某,租金按照季付,押金為3000元。王某后入住該涉案房屋,如約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和押金等費用。入住后發現自己入住的房間是客...
婆婆向法院起訴兒子和兒媳,主張其之前轉給兒子和兒媳的190萬元屬于借款,兒子作為被告認可自己母親的訴訟請求,但是兒媳辯稱這170是贈與,而不是借款。法院審理后認定其中的20萬不屬于借款,而剩下的170萬屬于借款,需要由兩被告返還。
王某與郭某為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婆婆李某分別向兒子兒媳賬戶內各轉賬170萬元、20萬元,后李某主張該兩筆款項為借款,要求兩人返還,因協商未果便將王某和郭某訴至法院。李某訴稱,其為...
父親生前留下遺囑將其名下的房產留給女兒,但是女兒在父親去世后,想繼承房屋的份額,卻遭到了叔叔的反對,女兒只能將姑姑和叔叔都告上了法院,法院審理后認可了涉案遺囑的有效性,涉案房產按照遺囑的內容歸原告方所有。
原告常某1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繼承登記在常某4名下上海市楊浦區市XX村XX號XX室房屋1/2的產權。事實及理由:常某和王某生育常某2、常某3、常某4。常某4與張某生育常某1。常某4于2010年8月26日去世。常...
一男子向法院起訴,其自己構成重婚,在和現任妻子結婚前,又和前妻辦理了復婚登記,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雙方當事人的婚姻系無效婚姻。在重婚情況下的婚姻無效,即便是重婚的一方當事人亦可起訴主張婚姻無效。
原告林某向本院提出的訴訟請求:請求宣告其與被告景某的婚姻無效。事實和理由:原告于2004年在福建結婚,2006年05月登記離婚。2013年原告與被告登記結婚,雙方共同生活。后被告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獲...
一對夫妻本是家庭和睦,養育一對子女,但是后來丈夫突然發現撫養了三年的兒子并不是親生的,便將妻子告上了法院,要求離婚,并且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法院審理后支持了男方的訴訟請求。
李某和劉某系夫妻,婚后先后生育一女和一子,婚后劉某發現兒子系妻子李某與他人生育的,便將李某告上了法庭,訴請法院判決李某返還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在庭審中,李某拒不承認孩子并非劉某親生,劉某隨即提交親子關系鑒定申請...
一對夫妻結婚十年后,丈夫發現妻子在和自己結婚的時候還沒有和前夫離婚,因此便向法院提起了婚姻無效之訴,法院審理后認定了這一事實,因此判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婚姻系無效。
原告張某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判令原、被告之間的婚姻無效。事實和理由:原、被告于2012年4月20日在上海市某民政局登記結婚,至2022年原告發現,被告與其前夫于2012年9月27日辦理了離婚登記,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被告與原告登記時尚未解除其與前夫...
一男子和一越南女子認識不久后就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在男方家待了一個月后便離家再也沒有回來,男方調查后發現女方在和自己結婚前已經有過一次結婚登記,于是便向法院起訴,訴請兩人的婚姻無效。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兩人的婚姻系無效婚姻。
原告李某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原、被告婚姻無效。事實和理由:2019年原告與越南女孩N某相識。原、被告于5月14日在湖南省民政廳辦理了結婚證。被告在原告家待了一個...
一對情侶在分手后,男方將女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女方返還七萬多的款項。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這些款項發生在雙方當事人同居生活期間,屬于日常生活中的財產贈與,男方不符合贈與撤銷的條件,因此并不能要求女方返還這些款項。
羅某和岳某本系戀人,雙方于2020年11月份認識,于2021年2月開始同居生活,于2022年3月結束同居生活,不再是戀人關系。羅某后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岳某返還74397元及利息,款項主要為原告為被告購...
一對夫妻在協議離婚時沒有對房屋進行分割,男方后來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確認相關房屋歸自己所有,法院審理后認定該房屋的份額以房產登記上的份額為準,男方獲得60%,女方為40%。男方對此仍然不服,繼續上訴,但仍被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
肖某和葉某于2018年3月16日登記結婚,于2020年6月1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時,雙方未對房屋予以分割。2018年1月18日,葉某母親邵某出面簽訂了一份《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向案外人購買...
一對夫妻系近親結婚,后因感染不合,女方向法院起訴兩人的婚姻無效,男方亦表示同意,法院審理后認定兩人的婚姻無效,兩人生育的子女的扶養問題由兩人另行調解加以解決。
原告雷某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確認原告與被告的婚姻無效;2、判令婚生女劉某2跟隨原告生活,由原告直接撫養;婚生次女劉某3跟隨被告生活,由被告直接撫養,各自承擔各自撫養子女的撫養費。事實與理由:原告的父親與被告的母親系親兄妹。1992年原告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