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繼承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喪夫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繼承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孫子女在父親先于祖父、祖母死亡,外孫子女在母親先于外祖父、外祖母死亡的情況下,為代位繼承人,有權代父親、母親之位繼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遺產。
責任編輯:李...
《繼承法》明確規定了可供繼承的遺產范圍: ?、俟竦氖杖耄弧 、诠竦姆课?、儲蓄和生活用品; ?、酃竦牧帜?、牲畜和家禽; ?、芄竦奈奈铩D書資料; ?、莘稍试S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⑥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吖竦钠渌戏ㄘ敭a?! 〕送猓瑐€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可依《繼承法》繼承。
法律規定的上述遺產范圍,我們大致可以把它分為四類:
一、公民的個人財產所有權,它主要包括:...
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這就說明繼承發生必須要有一個死亡事實的發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在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生理死亡,這時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蹤達一定期間,人民法院判決宣告父母死亡,這時就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父母還健在的...
在法定繼承中,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喪失繼承權時,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兄弟姐妹可以繼承死者的遺產。
責任編輯:李小娟
公民死亡,其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
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 公民的其它...
繼承法中規定的"個人承包應得的收益"是指公民個人承包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灘涂、水面、果園以及各種工商業、服務業實體等,依照法律或合同的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既包括公民生前個人承包已取得的收益,也包括由于承包經營周期較長,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的收益(即預期收益)。對于預期收益能否作為遺產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指出:&...
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它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以前, 繼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繼承遺產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繼承人一旦作出放棄遺產的意思表示,就意味著該繼承人永遠失去了對特定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權,不能再予以撤銷變更了。 放...
繼承與分家析產既有一定的聯系,又有原則的界限。繼承往往會伴隨分家或析產。但是,繼承畢竟與分家析產不同。兩者之間具有嚴格的區別,表現在:
(一)性質不同。繼承是指財產所有權從被繼承人轉移給繼承人,權利主體發生變更;而分家析產是財產所有權的進一步明確,即進一步明確家庭共有財產的各共有人具體對哪一部分共有財產享有獨立有所有權, 不發生整個財產所有權主體變更的問題。
(二)財產基礎不同。繼承的...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遺留的財產,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用于繼承。
第二,要查明公民對其生前實際占有的財產,是否確實享有所有權,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財產,則不能作為遺產用于繼承。
第三,要嚴格區分公民個人的財產及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如屬共有財產,則應先析產,后繼承。
第四,某些被繼承人不可轉讓的人身性權利,如受扶養贍養的權利,領取養老金、退休金、病殘人員...
無人繼承的遺產是指公民死后沒有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或者全部繼承人都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時的財產。對無人繼承的遺產,如果死者生前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無業城鎮居民,其遺產權歸國家的所有;如果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歸集體所有;如果是個體勞動者,原則上也收歸國有。
責任編輯:李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