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區法院執行申請人車某與被執行人賈某離婚糾紛一案,請求事項為被執行人給付車A(雙方當事人的兒子)撫養費,被執行人請求行使探視權。此案撫養費可以強制執行,但是探視權卻不能強制執行,經過執行員做工作,申請人同意讓被執行人見孩子,此案執畢。
探視權案件是新類型案件,案件的執行標的是有生命的人而不是債權或者物品,《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中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都不適用探視權案件的執行。現實生活中,申...
在農村,由于人口的流動性增大,以及人們對婚姻態度更加開放包容,越來越多的夫妻在情感破裂后選擇離婚。在不少離婚案件中,往往還伴隨著一份寫滿“權利義務”的離婚協議,子女的命運也被這張協議緊密牽連。“你們不要我了嗎?”在法庭上稚嫩的聲音道出了孩子的擔心,也拷問著父母的心:這紙協議真的能隔斷血濃于水的親情?
探視權
不能約定排除和私自放棄
案例:
見到王女士的時候,這...
我國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頒布實施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探視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經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終止探視權。”
探視具有交流、溝通意義和人情味。離婚后,不與子女同居住的父親或母親,既有權利又有義務看望子女,子女也有與不同居住的父...
我國《婚姻法》第38條第1款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可以看出,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利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被剝奪,這是基于親屬權而產生的,不能錯誤的認為子女歸誰撫養就是歸誰所有。同時,也要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得為了發泄對對方的私憤,而以不要對方的撫養費或不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為由,不準對方與子女聯系,拒絕對方探望子女。還有,也不得...
我與前妻離婚后,協議孩子歸我撫養,每周六前妻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但我發現,每周孩子從其母親回來后,都對我有抵觸情緒,也漸漸不聽我的話,經常與我頂嘴吵架。我感覺前妻的探視直接影響了我們父子之間的關系,沒有一個和諧的氛圍,對孩子的生活、學習都非常不利,我能否起訴前妻取消她對孩子的探視權?
允衡律所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
案情
晏某與李某于2005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2006年3月于民政局領證,婚后育一子小宇。兩人長期在外打工,小宇由爺爺奶奶即晏某父母撫養,爺爺奶奶對其疼愛有加。2009年李某要求與晏某離婚,訴至法院,由于小宇年紀尚小,未滿3歲,法院判決小宇由母親李某撫養,晏某支付撫養費并享有探視權。后兩人各自再婚,但晏某一直未生育小孩,晏某父母十分想念孫子,時常到小宇學校看望,有時還帶其回家或出去玩樂。李某對此非常苦...
案情簡述:
2010年大學畢業的小張與來寧在飯店打工的小王相識,并逐漸發展成同居關系。2012年夏天小王誕下一男孩。小張告訴自己父母后,遭到父母的堅決反對,表示可以代其撫養小孩,但是不允許結婚。小王得知后非常憤怒,將孩子送到老家藏匿。小張父母非常想念孫子,要求直接撫養。遭到拒絕后要求行使探視權。
法理分析:
在中國隔代親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作為爺爺奶奶探望自己的孫子女也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但...
王女士與劉先生2010年相識,雙方確立戀愛關系并同居生活在一起。雙方于2011年3月份生下一子,后雙方因為終日吵架,以性格不合為由解除了同居關系。同時,雙方簽訂了分手協議,約定:孩子由劉先生撫養,以后跟女方再無任何關系,不得以任何理由見孩子,如果女方違反約定需賠償男方100萬元人民幣。
王女士想知道上述協議中約定的合法嗎?她要是去見了孩子,男方可以要求她賠償100萬元嗎?
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相關...
一、父母如何行使對子女的探望權
婚姻法第38條第2款規定:“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當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視權,應當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1、是要行使好探視權的請求權。這種請求權實際上是一種自然主張權,即只要當事人在離婚或變更撫養關系時不放棄,探視權就與直接撫養權同時成立。這種權利不需要確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張只是探望方式、時間等。夫妻...
一、離婚后,不與孩子生活的一方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有權利探望。我國《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父母如何行使對子女的探望權
婚姻法第38條第2款規定:“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為此探視權的行使有了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