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簽了離婚協議準備離婚,協議寫明把房子過戶給妻子。之后,兩人和好,一年后再次鬧離婚。那么,那份協議還有效嗎?回放:分分合合最終離婚王琴和劉志強是大學同學,2009年結婚。剛開始,夫妻關系非常好。后來,劉志強因工作不順,賦閑在家無所事事,態度也變得惡劣起來。2013年10月,王琴提出離婚,寫了一份《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要劉志強將房子過戶給她,兒子跟王琴。劉志強沒有反對,簽了字。二人準備辦離婚手續,但經過...
【案情】2013年9月,張某(男)與趙某(女)夫婦于婚姻存續期間簽訂了一份協議,這份協議的內容為:若男方(張某)提出離婚,男方將放棄房子的產權,且房貸按揭依然由男方承擔,另外男方需支付女方扶養費人民幣100萬元;若女方(趙某)提出離婚,女方將支付男方扶養費人民幣30萬元。協議簽訂后,男方(張某)提出離婚,趙某則提出張某須履行協議方同意與其離婚,但張某認為該協議違背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協議。【分歧】第一種意見...
夫妻在離婚時會在離婚協議中作出一些約定,但因為夫妻雙方法律知識的欠缺,造成離婚協議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變成了無效約定。本市律師黃培介紹了幾種離婚協議中的無效約定。·不得限制再婚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不得限制生育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
張某與李某于2004年10 月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雙方的共同財產房屋一套歸其女兒所有,女兒由李某撫養,隨李某生活,張某每月支付生活費350元。后房屋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房屋一直由李某與其女兒居住。2013年6月份,張某起訴至法院稱,其已退出工作崗位,目前收入比以前減少了很多,身體多病,需要很多花費,現在租房居住。簽訂離婚協議時認為女兒會養老,但現在女兒不讓其居住房屋。因贈與女兒的房產尚未過...
近日,市民寇女士向本報打來法治熱線咨詢離婚的相關問題。寇女士說,她與丈夫王某協議離婚,兩人名下共有2套房產,以及30萬元存款。按照協議的約定,房產平均分配,存款歸寇女士所有。在簽訂了離婚協議后,王某又對此決定反悔,他要求繼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就此事,寇女士咨詢律師已經簽訂的協議,還能反悔嗎?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
案例:濟南的曲女士經人介紹與陶先生結婚。平淡的生活過了7年,這期間,曲女士一心放在了孩子和家庭上,但是陶先生感覺目前的生活索然無味,下班后經常和朋友出去唱歌、喝酒。后來,曲女士以離婚相逼,希望陶先生能夠多用點心在家庭上,沒想到陶先生直接就答應了。2013年3月,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歸曲女士所有;孩子由曲女士撫養,撫養費自理;存款10萬歸陶先生所有。可是簽訂之后一...
葉小姐:我與李先生2011年底結婚,婚后,我們經常因為家事爭吵。2014年5月,我們決定離婚。辦理離婚登記時,雙方對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并提交了離婚協議。其中,約定李先生在手續辦完后兩個月內一次性支付補償費5000元給我。但直至9月,李先生還沒支付。我能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內容?何紫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1條,在婚姻登記機關達成的離婚協議屬于當事人自愿達成一致的一種法律行為,這樣...
近日,有讀者咨詢,其與丈夫簽訂了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權等方面作出了約定。但這之后,對方對財產分割方面的約定不予認可,此種情形如何維權?王瀟瀟表示,非經過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不能直接申請執行,要先通過訴訟確定協議效力。依照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當事人達成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最終未能協議離婚,一方在訴訟中是允許反悔的。但如果已經順利辦理了離婚登記,則雙方的離婚協議已經生...
當前,很多訴至法院的離婚當事人都將雙方自行書寫的離婚協議書作為證據,要求法院認定二人簽訂的協議,并按照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都作了約定,這些約定要一定意義上表明了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這種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離婚協議的效力到底如何呢?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離婚協議一般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將離婚協議提交給婚姻登記部門,以此作為雙方登記離婚的主要依據,一種是將離婚協議提交給人民法院,使其在離婚訴訟中作為一種證...
夫妻在離婚時會在離婚協議中作出一些約定,但因為夫妻雙方法律知識的欠缺,造成離婚協議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變成了無效約定。本市律師黃培介紹了幾種離婚協議中的無效約定。·不得限制再婚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不得限制生育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