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離婚的證明怎么提供? 父親有外遇,居然都有小孩了!到現在也有7、8歲了。母親受不了就搬到另外一個城市的娘家的舊房子住。分居算有8年了吧。之前父親放出風聲來說分居兩年后就提出離婚,可是后來就沒在說這事。大家都各自過各自的。母親希望如果能由父親提出離婚,然后大家能平平靜靜地結束就好了。可是父親沒有再提這事,因為離婚地話還要分財產分房子,而現在母親搬出來住對父親來講反而還好。母親卻沒有勇氣主動...
我的一個朋友,他們夫妻都在北京工作,但是他們的戶口都在各自的老家,現在他們想離婚,是否能在本地的法院辦理,如何辦? 答復:你好,《》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
妻子孫某為了保持原有的苗條身段,在懷孕后擅自做人工流產手術;一心想作父親的丈夫占某為討自己的生育權將孫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離婚。5月10日,江西省弋陽縣人民法院作出準予原、被告離婚的一審判決。 2002年10月,占某與孫某結婚。孫某唯恐生育后會影響自己苗條的體形和嬌好的容顏,主張在婚后數年內不生育孩子,而占某當時為了迎合妻子雖表面應承其想法,但心里卻日夜思念著早做父親,享受天倫之樂,故他...
請問:請問,我怎樣才能與患上精神病的丈夫離婚? 王律師回復: 解除的法律途徑有兩條:一是,即雙方經協商一致,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依法領取;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調解或判決,進而確定婚姻關系是否解除。由于離婚雖然可以使飽受痛苦婚姻折磨之人從圍城中解放出來,但卻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因此我國法律對人民法院依國家強制力判決離婚規定了較高的“門檻”———判決離婚的法定標準為“...
,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隨時都可以提出,但對男方提出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規定不予提出。《》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作出這樣限制男方在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時不得提出離婚,主要是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出發,有利于減輕女方的精神、經濟負擔,有利于胎兒、嬰兒的成長、照料,作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時提出離婚,不僅侵犯了婦女兒童的身...
對于婚姻一方當事人隱瞞另一方為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后發放,屬于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這種違法的行政行為應當判決予以撤銷。 基本案情:甲男與乙女多年前登記結婚,2004年1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向登記機關提交了身份證、戶口簿、、和當場簽名捺印的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載明了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并對...
,是指當事人在離婚時向配偶提出的具體要求,可以自行協議擬訂,也可委托離婚專家代為談判。如果自己和配偶談條件,應該考慮如下四個方面: 例如:(此處只是簡單舉例,具體情況還應該根據每個人的個案仔細分析) 1. 共同財產怎么分? 銀行存款,股票,證券,股資,股份,保險金,公積金,債權,金銀首飾,古董,字畫等統統列表清算,雙方可以按約定處理,也可以按法定處分。如果雙方爭議太大,就起訴到法院,讓...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下落不明滿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 2、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時弄虛作假,騙取《》的; ...
這種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國《》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因此,對于夫妻婚前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夫妻共有,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對離婚當事人的共同財產,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是以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同時考慮到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