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到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并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的送達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
我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的,應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可以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離婚。 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現實中如果軍人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則無法離婚,實際上現役軍人的配偶是以犧牲離婚自由為代價,實現國家對軍婚的特別保護,但也應該看到,軍人的配偶在與軍人結婚后,為軍人家庭和國家社會也是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承擔著比別人更多...
正如結婚一樣,離婚必須經過一定程序并履行法定的手續。因而,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自動離婚”的規定。根據現有規定,夫妻雙方可協商一致并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核準頒發,或者起訴后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準予離婚。
我國《》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此是對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規定,并不存在分居二年就可自動離婚的問題。
財產分配
把一個家一分為二涉及很多財產問題,尤其是共同生活時間較長的夫妻,家庭財產的分割會造成一加一小于二的結果,財產永遠不會越分越多,只會因為分割而產生損失。一個人生活會產生更多的費用。
●法律細節
贍養費。
分產。
物業分攤及轉讓。
其他投資,例如股票、債券及儲蓄等的分攤。
如何處理債務。
退休金。
個人物件的分配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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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同我愛人是大學同學,畢業后他留校任教,我去了南方一家外資企業。1998年5月我們結婚,婚后雙方感情一般。夫妻分居兩地,又都不愿放棄自己目前的工作,幾次協商一方調動無果,他說他很快有升遷的可能,去年5月我到法院起訴,堅決不同意離婚。在法庭上他說“我覺得感情沒破裂”,法官讓我舉證,我不知道如何舉出感情破裂的證據,我說我們已經事實分居2年多了,法官卻說這證據不足證明感情已經破裂。...
離婚必然涉及當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下就離婚的經濟、社會、時間、精神四大成本作簡要介紹:
一、經濟成本(分以下兩大項):
(一):若雙方已經就離婚事項達成了一致協議,那么選擇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或是在法院辦理都可以,相關的手續費或工本費大約是幾十元至100元,這是成本最低的離婚方式。
(二)訴訟離婚: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或是雙方因財產、子女問題爭執不下,那么只好至法院起訴了,這會...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服刑人員的離婚問題只能通過起訴離婚的途徑來處理。由非服刑一方當事人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安排經辦人員到服刑一方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離婚,那么在調解書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會通過審理查明雙方是否符合法定,之后再做出相應的判決。
11月5日上午,一樁因婚后一直無夫妻生活而引起的離婚案在海淀法院作出判決———法院以婚期短、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為由,駁回了原告劉媛(化名)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然而,離婚請求被法院駁回之后,劉媛說,為了自己的幸福,她將上訴,堅持要求離婚(11月6日,《京華時報》)。
性愛,是人類最美好、最重要、最刻骨銘心的一種交流方式,是人類自身繁延生存的前因,是人們獲得最高美感的一種方式。所以說,婚姻...
法律上沒有夫妻分居二年就可以自動離婚的條文。任何經過了合法的登記手續的婚姻,要解除均應當到有關部門進行解除,才可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 一方當事人在起訴到法院后,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決定離婚與否的標準。規定了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視為感情確已破裂,依法應當準予離婚:(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