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婚姻法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同意,但若軍人有重婚等重大過錯的除外。下面為您詳細介紹軍人離婚的知識。
我國現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該條文構是我國軍婚民事保護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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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我與一軍人結婚,成為一名軍嫂,可現在我發現我們根本合不來,感情也已完全破裂,請問我可以到軍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嗎?讀者:馮女士馮女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下列民事案件,地方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出申請的,軍事法院應當受理:(一)軍人或者軍隊單位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二)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
問:我與現役軍人李某于2002年登記結婚,2004年生育一子。我們婚前彼此了解較少,婚后我們因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孩子出生后,我們的分歧更大了。我們的感情確已經破裂,實在無法挽回,我多次提出離婚,李某均不同意。請問,如果我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會獲得支持?
答:《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
讀者劉女士來電咨詢:我丈夫系現役軍人,由于雙方性格不合,導致夫妻關系破裂,我提出離婚,但男方不同意離婚。請問律師:我可否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張向龍律師表示:軍婚不同于一般婚姻關系,國家為了穩固國防和現役軍人的軍心,法律給予了軍人婚姻問題上的特別保護。如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可見,該條法律雖不限制非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涉及軍人的離婚案件,很多人以為會由部隊的內部法院處理,即認為是由軍事法院審理,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涉及軍人的離婚案件,無論一方還是雙方是軍...
高某與李某系夫妻,高某為現役軍人,李某在當地一家公司上班。二人于1999年結婚,2001年高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身體落下殘疾。剛結婚時夫妻關系尚可,后因家庭瑣事感情逐漸破裂。2013年9月,雙方在協商后決定離婚。協商中,夫妻二人對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無異議,但就婚后共同財產的分割產生了較大的爭議。雙方爭議的重點集中在高某婚后個人所得的部分財產上:一套婚后由高某父母出資給他們購買的婚房;高某的傷殘補助金、醫藥...
摘要:軍人可以說是一種特殊的職業,作為軍人其受我國法律保護也受到限制,那么軍人離婚如何辦理手續呢,離婚時的財產又應如何分割呢?
軍人離婚的法律規定
婚姻法施行后,總政治部曾專門頒發《關于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強調:“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持嚴肅慎重的態度,要不違反法令,不敗壞道德。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并出具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
摘要:夫妻雙方有離婚的自由,與軍人離婚是否也享有自由權呢?什么情況下可以和現役軍人離婚?與軍人離婚應當由哪里的法院管轄?
一、可否與現役軍人離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有離婚的自由。但是由于軍人身份比較特殊,可否與現役軍人離婚呢?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這一規定是對現役軍人配偶的離婚請求權的一種限...
軍人由于履行特殊義務,他們除日常工資外,還包括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復員費、轉業費等。
軍人離婚時這些財產如何分配,必須先分清哪些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各自所有,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軍人傷亡保險金等財產的分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導讀:對現役軍人的婚姻實行特殊保護,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那么我國又有哪些法律條文對軍婚進行立法性保護呢?
1950年頒布的我國第一部婚姻法,對軍人家庭的離婚問題作出了專門規定:“現役革命軍人與家庭有通訊關系的,其配偶提出離婚,須得革命軍人的同意。”
1980年頒布的現行婚姻法第26條的內容,是國家長期以來保護軍人婚姻政策的具體體現,貫徹了在離婚問題上對現役軍人給予的特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