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以錄音證據證明丈夫所稱夫妻感情破裂不實-滬律網 關于離婚案件中使用錄音作為證據的情況十分常見,很多這方面的證據都是作為證明對方有婚外情而的證明而使用。但本律師在不久前也遇到了一起利用電話錄音證明夫妻雙方感情融洽的證據而使用,最終導致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案例。 龍先生與與梁女士均為廣東人,后因為生意而于2005年來到上海定居。二人早年自由戀愛并結婚,但因為婚后梁女士多年未能生育而導致婆...
易薇(女)與王林(男)的夫妻關系不睦,時常發生糾紛,易薇懷疑其夫王林有外遇,2002年10月18日,易薇發現王林與張靜(女)行為不軌,便于深夜12時許,約集其父親、兄弟多人,強行闖入張靜家中,發現王、張二人正在床上睡起,雙方于是發生沖突、打斗。糾紛中,易薇家人將王、張二人打傷后,當即報告了“110”。110干警趕到現場后,將受傷的眾人疏散,糾紛得以平息。事后,易薇向法院起訴與王林離婚,并舉出當晚將王張二人捉*...
離婚糾紛: ?。?)婚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婚后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子女的說明和有關證明?! 。?)財產、經濟狀訴的證明,即財產性質,來源、發票、清單及債權債務憑證,有儲蓄的,應提供數額、帳號、戶名、...
哪些證據能證明過錯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的形式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七種。在離婚案件中,證明配偶一方存在離婚過錯的常見證據為下述五種?! ?.書證 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書證的主要形式是各種書面或紙面文字材料,如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圖紙、圖表等,但書證的具體物質載體不限于紙面材料...
離婚案等婚姻家庭案件應提供的證據
(1)離婚案件:①婚姻關系證明;②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③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④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⑤雙方經濟收入的證明材料;⑥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⑧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
(2)撫育案件:①戶口簿或其他證明被告負有...
現有的離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問題。很多朋友為找不到對方有“第三者”的證據而心煩。間接證據不認定 一般當事人只能拿到電話清單、通話記錄、短消息內容、相對親昵的照片、證人證言,甚至堵在門外等。這些證據只是間接的證據,其證明力相對較小,一般法院不會因這些證據而認定對方有過錯。
以下五類關鍵證據法院是會取信的。
一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則認定?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 (二)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三)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傳來證據; (四)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間接證據; (五)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
離婚舉證要法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實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庭。但是,這些材料的證明力需要通過法庭確認。手機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閃存封閉性的特點,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應案件事實的真實性。所以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而且電子簽名法也明確了電子簽名的證據效力,手機短信作為一種電子簽名的方式,其證據效力得到法律的認可。
但是,手機短信作為證據提交時應注意注明手機型號、發送接收的時間、發信人的手機號碼等...
在離婚案件中我們的離婚證據是如何收集的,而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什么可以確定為證據,在當今社會現代化的證據有哪些?
1、電子郵件。 目前,電子郵件作為證據使用在民事訴訟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我國 《合同法》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電子數據郵件形式。但在實際訴訟中,仍有當事人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因為電子郵件只能顯示收發方的郵箱地址,不能直接證明是由誰發出的。
2、手機短信,手機短信作為證據使用,實踐中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