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人們對同居的概念往往有多種理解,而最常見的理解是男女在一起居住,或者指男女一同睡覺,或者發生性關系.正因為存在如此混亂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明確的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的共同居住.根據上述解釋,結合實踐經驗,本人對于此類證據的收集提出如下幾點建議,僅供參考.1,要明確同居的真正概念.2,要注意男女雙方并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3,要特別注意收集男...
律師建議客戶:對于一般的離婚案件,財產爭議額度不大,當事人經濟能力不是很高的案件,不宜情人代為取證。請人代為調查取證的工作量大,可能會有若干人參與,周期相對較長,同時工作的風險性、危險性也存在,因此,委托調查取證的開銷相對較高。但對于家庭共同財產較高,有對方有過錯 證據對財產分割影響較大,或者財產證據線索較為重要的案件,可以請人代為調查取證。
關于請人代為取證的合法性問題,我們認為,既然...
有一個法律問題一直在法律事務中爭議很大,今天拿來略作分析:如果雙方去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有一方用的是假身份證,他們的婚姻效力如何?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還是婚姻無效婚姻在法學意義上講,是男女兩性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的結合,而婚姻的合法有效,在我國就是指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關于結婚的實質要件。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實質要件有五項:(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2)必須達到男22周歲、女20...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四)宣讀鑒定結論; (五)宣讀勘驗筆錄。
如今"家庭暴力"似乎成為很時髦的詞,在本人接待咨詢及與朋友聊天時經常要聽到這個詞.咨詢者往往開頭就說:某某具有家庭暴力傾向,或者行為,所以我要與他或她離婚!當本人問道:你有什么證據嗎?大多數又啞然,根本拿不出相應有效的證據!在離婚訴訟中也就根本談不上主張賠償了。因此,如何獲取相關證據就顯得尤為重要。本人代理了大量的離婚案件,其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的也不在少數,然而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真正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但在現實中當事人往往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明力不足。為此,希望與大家探討一下有關錄音證據的取證技巧問題,特別歡迎有經驗的朋友發表意見。 一、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說,錄音應盡早進行。這是因為越是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法官嚴格運用證據規則,使得這起“愛情保證金”案真相大白,原告持借條要求被告歸還“借款”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原告范某訴稱,其與被告張某以前系朋友關系,被告稱因經營需要資金周轉,向原告借款10萬元并出具了借條,承諾盡快還款。現雙方已斷絕朋友關系不再往來,但被告一直未歸還借款,遂起訴請求判令被告返還本息。 被告張某辯稱,雙方沒有借貸關系,被告系...
【問題】
當事人郭先生想離婚,為此通過暗自拍攝、錄音等手段獲得了一些妻子與他人有不良交往現象的證據,給律師打電話咨詢如何使用證據,證據是否合法等。那么,在離婚案件中視聽資料證據有哪些特點?要注意哪些問題?【 1.證明材料的直觀性。 2.取證時間的不確定性。 3.取證時間的階段性。 此類證據的使用要注意的是:“tou(避免屏蔽詞)拍偷錄”不合法證據與“私自拍錄”合法證據的易...
離婚五類關鍵證據 新《婚姻法》第46條: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義但形成婚外同居關系、實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為虐待家庭成員、或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失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在實際的訴訟中,當事人往拄因為證據不足而達不到訴訟目的,因此,如何在此類訴訟中收集證據就顯得特別重要。以下舉五類證據供參考: 一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
老公坦白:情人抓住了我的把柄 “有個對我來說很重要的東西在她手里,我要想辦法把它拿回來。”經過反復思量,昨日,來渝打工的豐都高家鎮人梁東(化名,44歲)終于把自己有婚外情的事向妻子秦某坦白,企望得到妻子的諒解。至此,一出“公證鬧劇”在秦某面前被無情撕開。 梁東口中“很重要的東西”,其實是他寫給情人王恩梅(化名)的一份保證書:保證在今年6月21日前與秦某離婚,與王結婚,否則,將給予王10萬元青春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