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從青少年的年齡、生理、心理各方面看,青少年均屬于社會弱勢群體,其最容易受到社會其他群體的傷害,且權益受到侵犯后,又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來維護。因此,我們在維權實踐的同時,結合青少年的特點,積極探究青少年維權的工作方法。經過摸索,總結出下面“四個結合,四個為主”的工作方法。
第一、辦理具體的案件與宣傳相結合,以宣傳為主。青少年維權工作以辦理具體案件為基礎,要把每一件維權案件辦好、辦實,同時要結合宣傳,要使每一件維權成果讓社會知曉,爭取全社會了解青少年維權、了解青少年維權工作的重要性,要讓青少年維權工作在更廣泛的領域產生影響,因此,青少年維權工作要與宣傳相結合,且以宣傳為主,青少年維權工作只有通過宣傳,才能有聲有色的開展起來。
第二、專業人士維權與社會維權相結合,以社會維權為主。青少年維權工作一開始總是由專業人士開展起來,但是青少年維權工作是一個非常廣泛領域的工作,僅有專業人士是不夠的,必須與社會各行業、各領域維權相結合。只有在社會各行業、各領域積極開展起來,青少年維權工作才能產生更大的實效和成果。因此,青少年維權工作必須將專業人士維權與社會維權相結合,以社會維權為主。
第三、做青少年的工作與做人的工作相結合,以做監護人工作為主。青少年維權工作的對象是青少年,始終把做青少年的工作作為青少年維權工作的基礎,但僅僅做青少年的工作是不夠的,必須與做監護人的工作相結合。監護人是維護青少年的第一道防線,同時也是侵犯青少年權益的一個危險點,因此,做監護人的工作非常關鍵。故青少年維權工作必須將做青少年的工作與做監護人的工作相結合,以做監護人的工作為主。
第四、家庭、學校維權與社區維權結合,以社區維權為主。家庭、學校是社會的基本細胞,也是青少年最主要的生活、活動場所,家庭、學校是青少年維權工作重要陣地,但家庭、學校又不是孤立的,它與社會的方方面面發生著聯系,社區作為社會方方面面的連接點,一方面可以綜合各方面維權,另一方面又可以指導各方面維權。因此,青少年維權工作必須將家庭、學校維權與社區維權相結合,以社區維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