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以來,美國人尤爾曼西科(Donna Uhlmansiek)一直在努力把自己10歲的孩子送進一家州精神病院,最終一位衛生保健工作者建議將孩子的監護權轉交給州里。她被這一主意驚呆了--法律是在鼓勵絕望的不能為孩子提供精神衛生保健治療的父母放棄自己的監護權!于是,她不是放棄自己的孩子,而是開始想法改變這種法律。
為孩子治病必須放棄監護權
據華盛頓的Bazelon心理衛生法律中心說,已有十幾個州改變了當地的法律,以讓孩子更容易地得到心理治療而家長不必放棄對他們的監護權。還有一些州也在考慮改變。象尤爾曼西科這樣的中產階級家庭最可能放棄監護權,專家說,因為他們掙錢較多,沒有資格參加貧困醫療補助,但保險不足時又看不起病。
尤爾曼西科的孩子患躁狂型抑郁癥及輕度智力低下,他有自己的保險,但象其它方案一樣,只允許30天的住院治療,而這30天早已用完了。“我們沒有地方去。我們已走遍了所知道的每一家機構,每一個地方。已沒有希望了”,她以顫抖的聲音回憶。最終,他們沒有選擇了,夫妻倆決定放棄孩子的監護權。但兩年前在他們去法院的那一天,遇到了一位年青的法庭官員,他通過活動讓孩子進了州精神病院。但密蘇里州的弗倫奇就不象尤爾曼西科這么幸運了,她也決定放棄對十多歲孫女的監護權--孩子后來也被診斷為躁狂型抑郁癥并自殺了。“為了讓她得到治療,我沒有選擇”,弗倫奇說,“我只能這么做”。
如果父母放棄了監護權,那今后對孩子的教養就失去了發言權。
而孩子出院后會被送到療養院或其它什么地方。通常醫院職員或社會工作者都會鼓勵家長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家長們聽到這種建議都很為難,這時他們不知該怎么辦”,全國心理疾病聯盟的律師格魯塔達多(Darcy Gruttadaro)說。該組織的一項全國性調查發現,20%家有重型心理問題患兒的家長放棄了對孩子的監護權。如密蘇里州就有500名這樣的兒童。在許多州,家長要放棄監護權時,法官必須判決是他們是不能還是不愿給孩子提供適當治療,但所用方法方法不一。通常是由家長之一向法院遞提出申請。但在有些州,如密蘇里,提出這種申請的家長還有被指控為遺棄或忽視的危險。
“我們愛自己的孩子”,尤爾曼西科說,“我和丈夫都非常氣憤--僅僅因為我們想讓孩子得到他需要的治療我們就要被控有罪”。他們的支持者說,州立法者應為心理保健提供更多錢財讓孩子留在家里,但在各州面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恐怕很難實現。密蘇里州的心理衛生科就說,他們州估計有53,000名患兒,但他們只能負擔20%的治療費。“僅是幫孩子得到他們需要的治療就要放棄監護權,沒有家長愿做這樣的決定”,尤爾曼西科說,“有些事情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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