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最近,江北法院法官調解一起離婚案,一對年輕夫婦在財產上爭議不大,只是小孩的撫養問題,雙方相持不下———都不肯要撫養權。調解中,雙方的表現更讓法官看不下去。
小夫妻結婚不到3年,女方原本在一家私企工作,懷孕后做了全職太太。
兒子出生后,女方和婆婆因為孩子教育等問題,屢屢發生矛盾。男方不但不在中間調停,反而躲得遠遠的,和朋友聚會玩樂甚至夜不歸宿。
于是,女方一怒之下,搬回娘家,前段時間又向法院起訴離婚。
雙方在財產上爭議不大,只是小孩的撫養問題,雙方相持不下———都不肯要撫養權。
庭審結束后,法官組織雙調解。“法官,我們都是女人,你也知道我沒工作,沒有經濟來源,我總想要自己的孩子好,跟著他爸還能吃口粥,跟著我真的只能喝湯了。”
“大姐,錢我會給她的,她至少要把小孩養到18歲,哪有親媽不養小孩的道理。你看現在小孩被她養得多好啊,白白胖胖,我們養不來的。”
雙方的母親也拼命幫著自家小孩。“法官同志,你看我女兒才剛剛30歲,你讓她一個女人怎么生活下去?孩子跟誰姓,就應該誰養。”
“法官同志,你們講法律的,現在小孩還這么小,你讓他離開媽媽,這不合情理啊,這么小沒有媽媽哪行啊,再說我兒子工作很忙,平時照顧不到,我們老兩口身體也不行的。”
法官聽不下去了。“小孩還在這里,你們別以為他聽不懂,也不考慮孩子大了以后會怎么想。既然沒準備好做父母,就不要生。現在生下來了,雙方都要擔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法官對雙方及其家長都進行了批評教育。昨天,女方來撤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