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認領的要件:認領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本人,其他人無權認領。生母與非婚生子女因分娩的客觀事實,一般無須經過認領就已發生自然的父母子女關系,但母子關系未能確認的,也可適用強制認領。同時,生父或生母在認領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的認領,不發生認領的法律效力。
被認領人必須是非婚生子女。對于婚生子女,也不存在生父認領問題。認領人與被認領人之間存在事實上的血緣關系。不存在事實上的父(母)子血緣關系的,不得因認領而成為父子關系或母子關系。認領應經過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同意,或非婚生子女的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同意。非婚生子女是成年人的,認領還必須經過非婚生子女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