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即法律所稱的非婚生子,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需要負擔非婚生子的撫養費,至其能獨立生活為止。一般私生子撫養費的給付可以參照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相關規定。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中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