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胎兒保留的繼承份額的最終處理,一般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胎兒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繼承份額歸其所有;
二是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后又死亡的,為胎兒保留的份額由其繼承人即母親繼承;
三是如果胎兒在脫離母體時即屬死體的,原為胎兒保留的份額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即應當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行分割。
關于為胎兒保留的繼承份額的最終處理,一般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胎兒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繼承份額歸其所有;
二是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后又死亡的,為胎兒保留的份額由其繼承人即母親繼承;
三是如果胎兒在脫離母體時即屬死體的,原為胎兒保留的份額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即應當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