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有很多兄弟,姐妹因為遺產問題對蒲公堂的案例,讓人無奈的同時,也是唏噓不已。血緣關系誰也無法抹除,為何要反目成仇。
事情還要從30年前說起,禹城趙先生家中一對雙胞胎姐妹呱呱墜地,一家人真的可以說是悲喜交加,喜的是母女平安,兩個孩子都十分的健康;悲的是家中經濟貧困,同時撫養兩個女孩長大有些困難。在那個時候,家中長輩重男輕女思想十分嚴重,反復思量下,趙先生將雙胞胎妹妹送給一對沒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撫養,為了避免日后的不舍,所以沒有留下任何的聯系方式。僅知道對方家住德城區。但是,在送走妹妹后,夫妻兩人的身體都有一些問題,無法再生育,雙胞胎的姐姐趙娟成了自己唯一的孩子。
趙先生十分的想念當初送走的女兒,也很后悔當初的決定,于是便開始尋找,并在德城區住下了。尋女之路一晃就過了八年,苦心人天不負,2015年初,趙先生找到了寄養在外的女兒沈麗。而沈麗已經成家。面對眼前的這一家人,談不上恨,也談不上愛,于是這份親情就這樣不冷不熱的維持著。
故事的轉折點發生在今年的5月份。趙先生夫婦在開車回禹城老家途中,不幸出車禍身亡,因為沒有留下遺囑,所以,戶口本上的趙娟就成了法定繼承人。但是沈麗卻多次找上門來,認為自己也應當有遺產繼承的權利。姐妹二人一度撕破臉皮。不堪其憂的趙娟,一紙訴狀將沈麗告上了法院。法院通過調查取證,判決妹妹沈麗無權繼承。
滬律網提示:遺產的繼承在法律上有這么明確的規定,包括順序等,但是沈麗屬于被寄養在外,而且中間沒有與父母相認,更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更沒有經濟火勞動上的扶助,自然就沒有權利分得遺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據我國《收養法》相關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上海遺產繼承律師表示:原本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本應該相親相愛,卻沒想到父母因為意外去世,姐妹二人對蒲公堂,甚至反目成仇,這樣的結果相信是誰都不愿意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