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歲的阿婆自前些前老伴離世后便和唯一的兒子相依為命。阿婆在老伴去世后繼承了老伴的房產。近來,阿婆聽到一些中介人員對她說,要在離世前把房子轉給阿婆的兒子,否則在阿婆百年之后,她的兒子要為這套房子支付一大筆的遺產稅。聽到這樣的說話后,年邁的阿婆便到處詢問。但阿婆去廣州市公證處詢問后,相關負責人告訴她,像她這樣的情況,阿婆去世后,他的兒子對她的房子是自然繼承,如果房子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話,遺產稅也就幾百元錢,根本不用阿婆跑得這么辛苦。
專家建議:
滿堂紅專業人士介紹,目前中國并沒有遺產稅費這一說法,并未開征遺產稅。該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房產贈予和房產繼承。房產贈與是指贈與人在其健在的情況下,將其房屋產權贈送給親屬或朋友;房產繼承是指房屋產權所有人已經過世,其具有繼承權的直系親屬通過正常的法定程序獲得該房屋所有權。《契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文件規定,房屋贈予應對受贈人按評估價格征收契稅。
由于阿婆僅有兒子一個直系親屬,因此,在阿婆百年之后,其兒子為其房屋產權的唯一繼承人。房產繼承分直系親屬繼承和非直系親屬繼承,直系親屬之間的法定繼承關系在免稅范疇,后者者反之。從上述觀點可了解到,阿婆的兒子為其直系親屬,繼承房產后免稅費,只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這一過程只需要收取相關的登記費、公證費以及辦理費用即可。然后到房屋管理局辦理過戶,也要交納一定的過戶費用。
若阿婆現在想把自己的物業轉入兒子的名下的話,則屬于房產贈予。對于房產贈予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因此,若阿婆現在把房屋轉入兒子名下的話,贈與雙方要先到公證處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而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稅務機關對受贈人將全額征收契稅,阿婆的兒子作為受贈人應該繳納相關稅費,交納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款的2%+3%(贈與公證費2%,契稅3%)。此外,還需要支付交易手續費、檔案費、轉移登記費、公證費以及出具房地產評估書的評估費等相關費用。
綜合上述觀點可看出,阿婆若想為兒子節省費用的話最好選擇繼承方式將房產轉移給他的兒子,這樣就可以省出契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