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首先應該確定哪些是死者的遺產這在繼承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一樓的說法易給人誤解不是把遺產的一般先分給配偶而是如果死者有與他人共同所有的財產時應該先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財產才屬于遺產按照法律的規定繼承 2、其次應該看死者是否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首先應該確定哪些是死者的遺產這在繼承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一樓的說法易給人誤解不是把遺產的一般先分給配偶而是如果死者有與他人共同所有的財產時應該先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財產才屬于遺產按照法律的規定繼承
2、其次應該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3、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最后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具體參考繼承法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