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與生前贈與的區(qū)別:
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fā)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fā)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稅費方面: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需繳納全額契稅(目前稅率3%),房屋贈與在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但贈與直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贍養(yǎng)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稅。
個人通過遺囑、法定繼承不動產的,繳納契稅有兩種情況。對于《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不用繳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此外,還需收取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
生前贈與不動產與繼承不動產的利與弊:
1、生前贈與:利處在于生前贈與房產能夠即時辦理房產過戶,受贈者能夠即時擁有房屋所有權;但弊端在于生前贈與需要交納更多的稅收,需繳納全額契稅、印花稅,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但贈與直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贍養(yǎng)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三種情況除外。
2、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房產所有權是被繼承人在遺囑中寫明將房產歸繼承人所有,繼承人依遺囑取得房屋所有權。利處在于少繳稅,只需交納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繼承人須待被繼承人死亡后才能辦理房產過戶,擁有房屋所有權。且即使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已經進行公證,但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時仍要求其他繼承人到場,除非其他繼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證遺囑,該份公證遺囑的效力才會被認定。因此,依遺囑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手續(xù)較生前贈與房產而言,更為繁瑣和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