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是否可以隨意變更子女的姓名
離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擅自單方面改變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妥當的。雙方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處理:(1)子女如果年幼,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后,才可以變更子女的原來姓名。(2)夫妻雙方協商不成,而子女又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一般應該沿用原來的姓名。(3)子女自己已經有辨別能力,并且能夠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思,可以由子女自行決定。
離婚后是否可以隨意變更子女的姓名
離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擅自單方面改變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妥當的。雙方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處理:(1)子女如果年幼,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后,才可以變更子女的原來姓名。(2)夫妻雙方協商不成,而子女又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一般應該沿用原來的姓名。(3)子女自己已經有辨別能力,并且能夠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思,可以由子女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