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小瑩(化名)在父母離婚后,跟隨父親生活了一年多的時間,然而在這一年多里,由于父親患有精神疾病,她經常被打罵、監視、關禁閉,更被阻止去學校上課。這種情況下,小瑩的母親王女士(化名)終于鼓起勇氣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開庭,由于對方同意將孩子的撫養權交還給王女士,雙方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
上午,在法庭門口記者看到了王女士和隨母親一道而來的小瑩。“我婚后才得知丈夫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當時為了腹中的女兒忍了下來,一忍忍了12年。”提起往事,王女士眼含淚水。
王女士和前夫于1993年初經人介紹結婚,同一年年底他們有了小瑩。“前夫患有嚴重的疑心病,竟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與我爭吵、打罵不休”。多年的“折磨”讓王女士再也無法忍受,去年4月,她與前夫協議離婚。“他有固定工作,經濟條件比我好,所以我才把女兒交給他撫養。”但之后王女士發覺自己錯了。
離婚后,前夫不讓她見女兒,直至今年初,他更經常阻止小瑩去上學,還經常打罵她。“有一次,他因懷疑女兒偷拿東西而動手,一位朋友聽到打罵聲撞開門,發現他目露兇光,小瑩蜷縮在墻角,渾身哆嗦,嘴邊流著血。”然而即便小瑩偶爾去了學校,他也兜里揣著斧子在校園里轉悠,還經常在上課時闖進教室,強行將女兒拽走。今年6月,小瑩考初中前,他不讓小瑩去學校復習,老師家訪時發現小瑩被鎖在家中,不準見任何人。“他覺得小瑩身邊的都是壞人。”
由于王女士的前夫因發病住院,上午,他的姐姐和老父親代他出席了庭審。被告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王女士和丈夫是在自愿的情況下結的婚,婚前她應該知道丈夫是有病的。隨后他質問道:“既然王女士知道丈夫有病,協議離婚時為什么還放棄孩子的撫養權?”陳述結束時,這位代理人口氣剛硬地表示,“由于王女士的前夫曾懷疑女兒的身份,因此我們要求做!”“我同意!”王女士氣憤的回答。
閉庭后,小瑩父親一方的代理人告訴記者,下一步他們準備起訴王女士,一方面是做親子鑒定的問題,另一方面由于協議離婚時王女士向民政部門隱瞞了前夫的病情,所以他們質疑兩人的離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