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趙麗,兩位單親媽媽,在離婚時,經濟并不富裕的她們,毅然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可日后的生活遠比想像的艱辛,出于不同原因,她們無奈做出同樣的選擇:變更撫養權。這種痛苦選擇的背后,是母親對孩子的愛,怎奈,這種愛卻與傷害并存。
心酸:沒錢養孩子
豆豆這個月剛滿2歲,是個特別愛笑的小姑娘。她的降臨,讓媽媽王靜嘗到了初為人母的喜悅,卻也吞下了一顆苦果。因為,豆豆還在媽媽肚子里時,爸爸有了外遇;豆豆100天時,媽媽發現了這段婚外情;豆豆6個月時,爸爸媽媽離婚了。
辛苦。這是獨自帶女兒生活后,王靜最真實的感受。“離婚時,我從沒想過要丟下豆豆,再苦,我們娘兒倆都能熬。可現實真殘酷,我有些力不從心,我怕苦了孩子。”電話那頭,王靜無奈地說著。
王靜說,離婚前,她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員,工資不高,但丈夫的收入無需為生計擔憂。離婚后,她又不幸下崗,為了女兒,王靜用僅有的積蓄開了家飯店,每天起早貪黑地忙著,苦吃了不少,可飯店連一個月都沒撐到就關門了。
生活的重擔壓得王靜實在喘不過氣,面對艱難的生活,她做出了一個無奈的選擇:讓出女兒。
“他是做生意的,豆豆跟著他一定會過上好日子,我可以經常去看她,也許這樣才是對她好。”王靜說,她想變更撫養權,她怕苦了孩子,盡管這種想法日漸強烈,但她仍掙扎不定,因為舍不得。
心煩:兒子長大了
與王靜相比,趙麗的選擇更加無奈。
與丈夫離婚已有七八年,趙麗獨自帶兒子生活,經濟并不富裕的他們,只能蝸居在一套單室間里。兒子一天天長大,趙麗的煩惱隨之而來。
“離婚時,兒子才7歲,我收入并不高,一個月就1000多塊,但我還是爭取到了兒子。母愛是無法替代的,只有我才能照顧好他。現在遇到的這個問題,是我當時沒想到的。”趙麗說,這么多年她一直帶著兒子睡,現在兒子已經14歲了,總不能還睡一起呀!
以趙麗現在的經濟條件,根本無力買房,想來想去,她想變更撫養權,讓兒子和前夫一塊生活。“孩子還不知道這事,我不知道怎么和他開口,可這是唯一的辦法,如果前夫不同意改,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對日后的生活,趙麗很擔心。(文中人物系化名)
■記者手記
離婚時多考慮孩子
就法律而言,變更撫養權只是一個形式而已。可是,傳達到孩子身上卻是一種傷害。南京醫科大學心理專家王春芳主任指出,夫妻離異,孩子跟隨父母任何一方生活,都是一種愛的剝奪。如果再變更撫養權,對孩子來說是“二次打擊”。
“站在孩子的角度,他們可能無法理解母親的選擇。離婚本就是一次傷害,在孩子眼里,已經被父親拋棄了一次,再被母親‘拋棄’,這種傷害遠比第一次要深。”王主任奉勸要離異的夫妻,一定要考慮孩子,不能沖動行事,完全憑感情辦事。
■法律鏈接
撫養權隨時可變更
撫養權可否變更?江蘇南京李安祥律師事務所萬樾莉律師稱,只要離異雙方達成共識,一方想改,一方接受,撫養權隨時可變更。如果因一方不愿意更改而訴至法院的,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法庭應予以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