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張某是杭州人,1979年生。去年,他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張某殺的是妻子陳某。
2004年,張與陳結婚,婚后生下女兒珊珊。頭幾年,一家人和和美美,日子過得蠻安穩。
時間久了,夫妻之間總有一些小矛盾,2008年后,兩人的爭吵逐漸多了起來。
2012年9月,陳去醫院體檢,查出患有甲狀腺腫瘤。得知病情后,她情緒波動很大,經常動不動就發火。
張很懊惱:“每天就是吵吵吵,跟她講道理也講不通,這日子沒法過了。”
他想跟妻子離婚,但又怕親戚朋友指責自己薄情寡義、拋棄病妻,一直沒敢提出來。糾結之中,殺死妻子的想法開始在他心中萌芽。
2013年3月,張獨自駕車到揚州旅游,途經啟揚高速京杭運河大橋時,他發現橋上沒有安裝監控,車流量也不大:“要是在這里把人推下去,應該不會被發現。”
去年5月11日下午6點左右,張謊稱要去揚州出差,叫陳順便也去散散心。陳很高興,答應了。
車剛開出沒多遠,陳又因為一些小事跟張拌起了嘴。張怒從心起,更加堅定了置陳于死地的想法。
當晚11點左右,張按照計劃,將車開上京杭運河大橋。快到轉彎處時,他以“汽車水溫過高”為由,在大橋南側的緊急停車帶上停了下來。
陳下了車,一邊責備丈夫“辦事不牢靠”,一邊撥打114詢問拖車公司的電話。
張從后面靠近陳,趁她不注意,一手頂背,一手拽腿,把她推出橋外。
陳本能地抓緊護欄,大聲求救。
僵持了幾分鐘,陳終因體力不支落入河中。張打電話報警,說陳不慎被風吹下了橋。
警方調查后發現,陳與114的通話錄音中有呼救聲。在充足的證據面前,張交代了犯罪事實。
自去年10月張入獄后,女兒珊珊就被寄養在爺爺奶奶家。她今年9歲,在上城一小學念三年級。
珊珊成績優異,乖巧懂事,怕爺爺奶奶傷心,很少在他們面前提起爸爸媽媽的事。
但近日,珊珊的外公外婆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院,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我們都七十多歲了,唯一的女兒被人害了,珊珊是我們最后的親人,我們不能失去她。”外公外婆老淚縱橫,提起女兒的遭遇,幾度哽咽,說不出話來。“我好幾次夢到我女兒,她還叮囑我,一定要把珊珊接回來……”
法官聯系了正在服刑的張某,他明確表示拒絕變更撫養權。
珊珊的爺爺奶奶態度也很堅決:“珊珊從小就是我們帶的,生活環境變了,對小孩的心理、學習都有影響的。”
珊珊爺爺抱著一疊照片和榮譽證書,一張張翻給法官看,言語間滿是自豪與憐愛。他抹著眼淚說,這些寶貴的材料,是珊珊成長歷程的記錄。
5月15日上午,法官約了雙方在上城法院進行調解。
四位老人準時抵達調解室,現場氣氛異常緊張。
珊珊本人沒有到場,但她托爺爺奶奶給法官帶了一封信。信不長,口吻稚嫩,但一筆一畫寫得很認真:“法官叔叔、阿姨,您好。我一直在爺爺奶奶家生活,習慣了。我很喜歡住在爺爺奶奶家,他們對我很好。爺爺經常給我輔導功課。去年大考,我的語文課和數學課還取得了免試的好成績。希望法官叔叔、阿姨能支持我的決定。”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調解,四位老人除了一致同意盡量不影響孩子,意見分歧還是很大。兩方都認為,孩子跟著自己能過得更好。
鑒于調解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法官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