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姐:我朋友生孩子后就全職照顧小孩,因為擔心辭掉工作后沒有保障,就讓老公寫了一份保證書,如果男方出軌就凈身出戶,且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請問這樣的保證書有效嗎?
崔律師:保證書中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是有效的,但對小孩撫養權的約定無效。保證書對財產部分的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生效:1、保證書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2、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3、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但撫養權具有人身屬性,是父母一方的權利也是義務,不能通過提前約定予以剝奪或放棄,且《婚姻法》并未賦予婚姻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之外的其他階段可以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進行協商或作出單方承諾的權利。但該內容可以作為法院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重要參考。
唐先生:我將房子出租給了張某,約定不得轉租。后張某轉租給了徐某,也約定不得轉租。徐某又轉租給了不知情的郭某。直到租期屆滿我才發現上述情況,隨即通知郭某騰房,但他認為其已付租金且對房子進行了裝修,有權利繼續租住,請問我的損失誰承擔?
崔律師:你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在租賃期屆滿后有權要求郭某騰房。對郭某的裝修損失,因徐某對郭某有隱瞞行為,應當承擔郭某的損失,你沒有義務支付該裝修費。至于郭某逾期不履行騰房義務的行為,唐先生可以要求其支付占有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