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完孩子后,整日在外賭博喝酒,回到家就打罵孩子,丈夫想要離婚,但孩子還在哺乳期,不知道孩子是否會判給母親。香坊區(qū)法援中心律師表示,此種情況,孩子應交由趙某撫養(yǎng)。
趙某與妻子孫某婚后生活還算和睦。2013年6月,孫某生下兒子后,變得懶惰和驕橫,整日在外打麻將賭博,當時幾個月大的孩子只能由趙某和其母親照看。趙某一家一直放任孫某這種行為,可孫某卻沒有收斂,在外面打麻將輸錢之后就喝很多酒,回家便開始打罵孩子。多次勸說無效,趙某準備和妻子離婚,并由他撫養(yǎng)兒子,可孫某卻要求由她撫養(yǎng)孩子。趙某找到法援律師準備起訴離婚。
法官認為,《婚姻法》規(guī)定,離婚涉及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歸女方撫養(yǎng),如果女方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男方又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孩子可判給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