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已然寫清婚生子歸女方撫養,為何數月后女方再次訴上法院要求撫養權?是法院判決不當,還是女方“前任攻略”的“賊喊捉賊”?其中究竟有何曲折?12月19日,江西省彭澤縣法院庭前調解了該起子女撫養糾紛案件,撥開云霧見月明,最終調解孩子由母親繼續撫養。
2014年4月1日,從彭澤法院第一審判庭走出來的包某某(本案原告)與陳某某(本案被告)步履顯得格外輕松。“從此以后咱們橋歸橋,路歸路,這么多年的糾葛算是到此為止了。孩子你可以經常來探望,其他的,各自珍重吧。”包某某覺得此時說完這番話的自己瀟灑不已,終于離婚了。不管過去的兩人如何爭吵、廝打過,在手上的這張離婚判決書面前,都已經云淡風輕。女兒判由了包某某撫養,包某某已然心存感激。
“既然孩子已經判由你撫養了,那你為什么還要再行起訴撫養權呢?”2014年12月12日,看著包某某遞來的撫養權訴狀,主審法官疑惑的問道。是啊,既然已經拿到撫養權了,包某某今天的起訴不是多此一舉嗎?
因為孩子被陳某某帶走了!包某某忿忿的說道。這,是真的嗎?
前任夫妻的關系本來就很敏感,再加之要將此事件對孩子的影響降至最低,主審法官當日便將訴訟材料送達給被告陳某某,并且告知其12月19日來到法院,法院來主持一場庭前調解。
很快,庭前調解的日子到了。男方這邊浩浩蕩蕩來了一大家子,各個橫眉冷向原告包某某,包某某這一方卻是勢單力薄,讓人不禁心生憐憫,難道真如包某某所說,雖然孩子判由了她撫養,但前夫卻是暴力奪愛,擅自將孩子帶走?還好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是公開審理,讓我們回到庭前調解的現場來一探究竟。
“今天法庭將你們雙方約來,是為了調解現在產生的矛盾。本來孩子跟你們任何一個都是割不斷的血緣關系,由誰撫養只是為了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長。你們這邊各執一詞,把孩子奪來奪去,到底是怎么回事?”主審法官直接切入正題。
“是這個女人自己不要孩子!還好意思說我搶孩子!”陳某某此言一出,案情來了個180°大轉彎。據陳某某所言,孩子在判由前妻包某某撫養之后,自己并無異議,第二天,自己就將一年的撫養費打到了包某某的賬戶上。沒成想,就在第三天,包某某敲響了自家的門,要求將孩子放在前夫陳某某家。自己的孩子自己帶,當然沒問題,但陳某某想起法庭上包某某拼死拼活要孩子的勁兒,現在又將孩子塞給自己是算怎么回事?耍我嗎?怎么,反悔了?包某某理直氣壯,我就是把孩子放幾天,回頭我找著工作再把孩子帶走,說完揚長而去。陳某某直覺自己被這個前妻耍的團團轉,怒火攻心,孩子你既然放我這了,就別想帶走了!這包某某也還真沒“辜負”陳某某的“期望”,一連幾月都未露面。待到包某某來要孩子時,吃到了意料之中的閉門羹。
“我只不過把孩子給你帶幾個月而已,不是把撫養權讓給你!法院的判決文書寫的清清楚楚,你不把孩子給我就是不履行判決書規定的義務!”包某某怒斥道。
“現在瞎嚷嚷倒是你有理了?當初把孩子一扔自己走路的時候怎么那么理直氣壯啊?我告訴你,你這就是不愛孩子的表現,孩子跟你根本就不可能得到多少愛,我現在就要這孩子的撫養權了,你叫法官看看究竟誰有理!”陳某某毫不留情的反擊。
眼看兩人的爭吵愈來愈激烈,主審法官嚴厲的呵斥雙方尊重法庭紀律。不過,在這爭吵之中,案情的真相已經浮出水面。包某某將孩子隨意推給陳某某轉身就走不聞不問的行為的確非常不負責任,但此時,孩子的撫養權仍舊在包某某這里,陳某某現在“霸占”著孩子的行為,雖合情理,不通法理。
“你們雙方的意思我也聽懂了,客觀事實我們也掌握了。原告包某某,你當初為什么要不負責任的將孩子扔下?”包某某低下了頭,心虛道,剛離婚那會,我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私心想著把孩子放在前夫那里,等我找到工作了再接回來。主審法官聽了這個理由好氣又好笑,怎么,如果找不到工作就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了?天底下有你這么不負責任的母親嗎?包某某更覺慚愧,表示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了,而且僅僅只是離開了幾個月,現在自己有了固定的工作,可以很好的照顧孩子。
陳某某這邊卻不松口,憑什么她想把孩子抱走就抱走,不想要孩子就扔一邊呢?主審法官直言:因為現在從法律意義上說,孩子的撫養權仍舊在母親這里,如果陳某某執意不把孩子歸還包某某,那么就是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可能要付法律責任。當然,我們能夠理解你現在的心情,只是孩子母親還好就是糊涂了幾個月,沒有造成大的后果,應該給她一個機會,如果她以后再有類似這樣不管孩子的行為,那么你可以直接起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轉由你撫養。
陳某某這才同意。主審法官也最后嚴肅的叮囑原告包某某,如果以后再有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行為,那么孩子的撫養權就可能真的變歸陳某某所有了。包某某尷尬的點頭。
最終,在法院的庭前調解下,包某某重新抱回了孩子,案件得到了和平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