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即將來臨,昨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通報了多起婦女權益保障典型案例。在一起離婚案中,法院支持絕育女子在離婚時獲得女兒撫養權。
2005年12月,男子周某與女子李某結婚,婚后兩人因性格不合常鬧矛盾。2006年8月,李某產下一女,同時因病進行了子宮次全切除術,今后無法再懷孕。
2012年2月起,夫妻倆分居,周某第一次起訴離婚,后撤訴。9月,周某再次起訴離婚,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半年后,周某第三次起訴離婚。李某同意離婚,但堅持要女兒的撫養權。
近日,武漢中院二審審理認為,周某曾兩次起訴離婚,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關系仍未得到改善,已無和好可能。加之雙方分居已滿2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遂判決準許離婚?;樯S李某一起生活,周某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周某給付李某補償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