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了長時間的訴訟,邱勇終于拿到了法院二審的判決書,二審法院駁回了弟弟邱剛的民事上訴,判決書剝奪了弟弟對母親遺產的繼承權,母親的全部財產均歸邱勇繼承。
【案情】
邱勇的母親謝老太與丈夫邱老先生共育有兩個兒子,老大邱勇,老二邱剛。邱勇從小勤奮好學,大學畢業后在一家大型國企工作,有了較高的收入,過著安逸穩定的生活。而弟弟從小受到父母的溺愛,養成了好吃懶做的習性,初中畢業后就不再讀書,開始混跡社會,但由于學歷不高,邱剛找不到好工作,長期沒有穩定的收入,靠父母的接濟生活。
2006年6月邱老先生過世,邱剛繼續與謝老太生活在一起,靠街道給的失業金和謝老太的退休工資生活。
謝老太和邱剛住的房屋是老屋動遷分配的,房屋的產權人就謝老太一人。邱剛早就打起了房屋的主意,希望母親賣掉房屋,把錢給自己做生意。可無奈謝老太了解兒子的秉性,完全不理會兒子的想法。
母親不同意,邱剛也沒什么辦法,他想著母親年齡已經很大了,等她死了,自己就能和老大分母親的遺產。然而,時間一天一天過去,謝老太的身體還是那么的硬朗,完全沒有要去世的跡象。更令邱剛惱火的是,謝老太居然告訴邱剛,自己準備去公證處寫遺囑把房屋給老大邱勇。
“母親必須在立遺囑前死掉”,邱剛想著,一個邪惡的念頭涌上了邱剛的心頭。
知道謝老太每天早上有喝牛奶的習慣,2017年8月某日,邱剛偷偷弄來了些“毒鼠強“放進了謝老太的牛奶里,然后假裝外出去辦事。
說也巧,謝老太這天腹瀉,起床后沒有喝牛奶,直接就去醫院看病了。等中午回來,牛奶已經變質,謝老太就把牛奶倒掉了。
邱剛回家后發現謝老太一點事也沒有,心里就慌了,他以為下毒的事已經被母親發覺,就向謝老太坦白了。
害怕之余,謝老太把事告訴了老大邱勇,邱勇知道后立即向派出所報案,邱剛當天就被抓了。2017年12月,邱剛因故意殺人未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雖然邱剛已經被判刑,但謝老太卻因驚嚇得了病,一年以后就過世了。處理完母親的喪事后,邱勇向法院起訴,要求繼承謝老太的遺產。
【各方意見】
邱勇認為:邱剛故意殺害母親,根據《繼承法》規定,已喪失繼承權,因此應由自己繼承母親謝老太全部的遺產。
邱剛則認為:自己雖然有殺死母親的想法,但最終沒有實施,母親也沒有被自己殺死,且自己向母親坦白了事實。因此,自己最多只應少分母親的遺產,但不應當不分。
【判決】
法院審理后剝奪了邱剛的繼承權,判決謝老太名下的房產,由邱勇繼承。一審判決后,邱剛不服,向中院提出上訴,中院最終駁回了邱剛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
【分析】
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民死亡后其遺產應依法繼承。本案中,謝老太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根據法定繼承的規定,應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分割她的遺產。而謝老太的法定繼承人就是邱勇和邱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律師認為故意殺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是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行為,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本案中邱剛故意殺害謝老太的行為已經被法院判決,因此他喪失了對謝老太遺產的繼承權。此時,謝老太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僅剩邱勇一人,應由邱勇繼承謝老太的全部遺產。
本文人物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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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