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9歲的流浪兒小彭杰在法官和社區干部的護送下,來到成都育梁學校,參加了學校特意舉行的歡迎儀式。在崇州市法院懷遠法庭的多方協調下,9歲流浪兒彭杰起訴其生母吳瓊遺棄一案得到圓滿處理,彭杰的生活學習最終有了保障。
彭杰家住該市濟協鄉協和社區,幾年前其父母離婚,他隨父親生活,母親改嫁組成了新的家庭。去年5月,彭杰的父親因病去世后,就一直跟隨80多歲的爺爺生活。今年春節彭杰的爺爺去世后,他便處于無人監護的狀態,流落街頭,食不果腹。
今年6月,幾天沒吃飯的彭杰餓昏在街頭,被路過的濟協鄉領導發現后,立即將彭杰送到醫院救治。得知彭杰目前的處境后,濟協鄉領導指示彭杰所在的協和社區承擔監護職責,對他的生活和讀書學習作了妥善安排。同時,鄉干部及社區的同志還多次找到彭杰的母親吳瓊,要求她承擔撫養監護的責任,但吳瓊以生活困難為由不愿意接收兒子彭杰,也不履行撫養義務。6月27日,協和社區在征得彭杰的同意下,代彭杰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以遺棄罪追究吳瓊的刑事責任。
懷遠法庭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吳瓊再婚后又生育了一個兒子,還有80多歲的公婆,且吳瓊身有殘疾,身高不足1.5米,家庭經濟非常貧困,主觀上并無遺棄兒子彭杰的故意。
為了使彭杰的生活及學習得到保障,承辦法官多方奔走,積極協調當地政府。成都育梁民工子弟學校得知情況后,與濟協鄉政府聯系,表示愿意無償幫助彭杰,免費為他提供生活學習條件,直到彭杰初中畢業。
8月25日,在法庭的主持下,彭杰、吳瓊及協和社區、育梁學校共同簽署了協議書,對彭杰現在至初中畢業前的生活學習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彭杰及社區鑒于吳瓊承諾在彭杰初中畢業后,將履行監護撫養責任,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經審查準予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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