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半的木木(化名)已經在上海兒童醫院住了超過兩年,一直等待家人將她帶回家鄉。木木的親生母親是一起偷盜案的嫌疑人,早產生下孩子之后,偷偷從醫院跑了,再也沒出現。昨天,好消息傳來,木木的外公從新疆趕來,終于將木木接回了家。
像木木這樣滯留在醫院的孩子不在少數。與此同時,遭父母虐待、監護不善的“困境兒童”案例時有見諸報端,引發社會關注。少年兒童失去正常監護之后怎么辦?對于未盡監護義務的監護人如何對待?被撤銷的監護人如何實現有效的轉移?
日前,針對滯留醫院的困境兒童,本市將嘗試由婦聯、民政、公安和高院等部門聯合,探討對滯留兒童的父母進行法律問責,并啟動監護權轉移。日前獲悉,最高人民法院聯合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門修改了 《關于開展家庭監護失當未成年人監護權轉移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表示將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希望通過行政與司法銜接,撤銷不盡責任監護人的監護權。
聚焦
無法認定“孤兒”幼童苦困醫院
兩歲半的木木已經在上海兒童醫院新生兒科住了超過兩年,一直等待家人將她帶回家鄉。木木的親生母親是一起偷盜案的嫌疑人,早產生下孩子之后,偷偷從醫院跑了,再也沒出現。
在醫院做志愿者的鄧瑛至今記得第一次見到木木的情景。那時候木木才8個月大,坐在新生兒科的小病床上,一臉不高興的樣子。看見鄧瑛的時候,突然綻出笑容。
木木并不是唯一滯留在醫院的孩子。2011年4月30日,7歲的王浩軍因頭部外傷,昏迷19個小時伴抽搐,被送往醫院治療,他的母親轉眼離去,杳無音訊;2009年5月30日,高麗(化名)在醫院早產生下一名患有呼吸窘迫綜合征、重度窒息、先天性心臟病等多種疾病的新生兒。經醫護人員兩個多月的治療,孩子病情趨于穩定,但高麗卻在某日突然不辭而別,院方多次聯系高麗,均無任何回應……
據統計,2009年至2013年,僅上海兒童醫院、兒科醫院、新華醫院、兒童醫學中心四家醫院,就有滯留兒童61人。這些孩子或是身邊有包裹,里面放著父母留下的紙條;或是因重病被送入醫院后,父母留了聯系方式就離開了。因為無法被認定為“孤兒”,孩子只能滯留在醫院。
即便有人想要收養像木木這樣的孩子,也得先取消孩子父母的監護權,否則,孩子根本沒法走出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