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外生子想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還有非婚生子怎么辦”:
(1)男方有外遇、婚外生子:女方在離婚時可以請求少分給男方財產。
(2)離婚財產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但女方能證明男方有過錯時,可以請求少分給男方。
(3)非婚生子由男方和孩子的生母共同撫養:與女方沒有關系,也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沒有關系,唯一有關系的是:因為男方要撫養三個孩子,離婚時索要的索要費總和不能超過男方收入的50%。
2、“現原配女方欲提出離婚,請問如何起訴,可以主張何種權利?”:
(1)如果只能訴訟離婚:女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訴,寫好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庭請求立案、等待通知即可。
(2)可以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少分給男方、要求兩個子女一人撫養一個。
3、“是否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如果男方和那女人在外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是又領了結婚證:可以告他們重婚罪(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刑事案件解決完后再另行起訴離婚)。如果沒有以上兩種情況:不是重婚罪。
4、“女方幾年來在男方家所種的經濟林是否可以申請歸女方所有”:
(1)不是,應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一人一半,但可以請求少分給男方
(2)同時:女方也可以請求分割男方有外所掙的財產的一半。
5、“婚后女方住房問題如何解決”:協商,沒有住房的,可以在離婚時索要困難幫助。
6、“幾年來所贍養對方父母和撫養孩子所發生的費用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補償”:可以。
7、“還有因為男方過錯,是否可以申請法院判決其做絕育手術的補償”:不可以。因為做節育手術不是男方過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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