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是指因生父母結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資格的制度,準正制度始于羅馬法,為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利益,法律規定你結于結婚前所生子女,歷與其母結婚而取得家父權,對子女視為婚生,準 正有兩種形式
1、 因生父母結婚而準正,它本身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僅以生父母結婚為準確無誤正的要件,以生父母結婚和認領為準正的雙重要件。
2、 因法官宣告而準正,法官宣告準正,是指男女訂立婚約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礙存在,使婚姻準正不能實現時,可依婚約當事人或子女的請求,由法官宣告子女為婚生子女。